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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越南当倒插门女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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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越南当倒插门女婿 第 2 部分阅读(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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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恶狠狠地把它们一一塞进嘴里。

    我之所以这样穷凶极恶,是因为,饱餐这一顿后,我就抱着必死的觉悟,开始减肥,那就要捱上好久的饿咯。

    十三

    接下来,就是为期三个月的漫长修炼。一口气吃不成个胖子,一公里也跑不出个瘦子,总之,我的脱胎换骨,是长期量变导致的质变。

    第二天早上,当我在跑步机上大汗淋漓,我跟自己说,脚下这条黑乎乎的东西,是肉联厂的流水线;而我自己,则是一只待宰的肥猪,如果不逆着流水线跑,那么就会被送到工作台上,大卸八块。

    为什么要这么残酷地自我催眠,是因为我厌恶跑步。我一直认为,跑步是一种折磨人的运动。跑步让我眼眶发黑,小腿抽筋,让我大汗淋漓,还让我被围观的众人所嘲笑:你看这个胖子,跑得花枝乱颤的。

    但是,一星期过后,当我跨上跑步机,我不需要再把自己当成一只逆流而上的肥猪。

    因为,我死心塌地爱上了跑步。

    该怎么说呢?这种转变非常的奇妙。我现在觉得,跑步,实在是一项非常有意义的运动;尤其是当你跑过了自己的极限,再坚持跑下去时,你会觉得此时的你,非常接近真理。

    当你跑完十公里后,会觉得自己的皮肤正在良好地散热,你的心肺等等器官,都在各司其职,健康地运转着。这些统统让你觉得自己非常年轻,相信自己有能力改变世界。

    十四

    在我为期三个月的变身日程表里,每天上午是跑步,而下午则是做肌肉锻炼。

    我是这么考虑的,变瘦有助于躲过追捕者或者旧相识的眼光;而肌肉锻炼,则是出于拔腿逃跑、搏斗等业务的考虑。

    如果你已经有很多肌肉,或者你根本不想要肌肉,那么下面的专业人士的建议,你完全可以跳过。

    几年前,健身房的徐东进教练是这么跟我说的:

    肌肉需要至少二十四小时的休息,才能有效率地生长。因此,你必须间隔着锻炼某个固定的肌肉群。比如说,今天做十组哑铃,锻炼肱二头肌;第二天就不再做哑铃,而是做十组仰卧起坐,以锻炼腹肌;第三天再做哑铃,如此这般。锻炼期间的科学饮食,也很重要。应该多进食鸡胸肉、豆制品、奶制品,等等富含蛋白质的食物,以提供肌肉生长需要的氨基酸。

    此时,我听着摇滚乐,站在更衣镜前,咬牙切齿地做哑铃飞鸟。

    二十

    二十一

    二十二……

    我机械地重复着,直到筋疲力尽。

    之后三个月的时间,也是这样机械的重复。

    四十五天

    四十六天

    四十七天……

    十五

    如地狱般漫长的三个月后,我浴火重生了。

    锻炼的过程枯燥而且不断重复,但是锻炼的结果,令我大为震惊。

    让我为你描述一下成果:

    三个月的地狱式训练过后,我成功减去十九公斤,约等于我原来体重的四分之一,如今体重的三分之一。更让我欣喜的是,身上的肌肉开始崭露峥嵘,形势喜人。

    概括地说,我由一个低头看不见脚趾的胖子,出落成一个蜂腰细腿,六块腹肌的美型男。

    变化最显着的,乃是我的腰围,它由最初的三十四减到了二十八;原来一整块的腹肌被打散了,变成均匀的六块。另外,还有一些意想不到的收获,比如说男人担心会随着减肥一起变瘦的那部分,事实上,由于下腹部的皮下脂肪变薄,露出来的部分变多,所以它反而变长了。

    当然了,如此超负荷的锻炼,无可避免地造成了消极的后果。比如说,我的膝关节、肩关节等等,变得非常松动,捏起来咯咯作响,晚年很可能演变成风湿性关节炎。

    十六

    三个月后,一个初秋的早上,我翻动旅行袋时,发现就算是裤腰用松紧带的运动裤,我也完全穿不上了,因为它总是要往下掉。我还发现,自己完全可以把两只腿,都伸进同一只裤筒里。

    于是,我小心翼翼地提着裤子,打了辆出租车,到市区东大街的佐丹奴,准备大肆采购衣服。

    上次来西安时,我跟伊莎贝带的衣服不够,也曾来到这里置办。这里的装修一如以往,服务员也似曾相识。上次来时,我是带着漂亮女友的胖子,如今我则是个孑然一身的瘦子,于是我想起一句诗词,春依旧,人空瘦。

    几秒后我又醒悟到,这描写的乃是陆游笔下的唐婉儿,自己颇有些牛头不对马嘴,不禁哑然失笑。

    我习惯性地拿起了一件黑色的恤衫,这个举动引起了售货员妹妹的注意;她走过来,说了一句话,这句话对我而言,宛如天籁之音。

    她笑着说:先生,您那么苗条,应该穿浅色,最好是白色的衣服,才能显得胖一些。

    哈哈,原来我已经是一个需要穿浅色衣服,以此显得胖一些的,瘦子。(而不是靠穿黑衣服来显瘦的胖子!)胖跟瘦这两种状态,极大地影响一个人的穿衣选择。

    当天,我帮衬这位售货员三千多元衣物,各种白色上衣共十八件,其中包括恤衫、衬衫、背心,另外还有五条浅色的裤子,让她开心得合不拢嘴。

    于是,从那天起,我就只穿白色的上衣。我猜,我应该是地球上数量众多的逃犯中,最爱穿白色衣服的那个。

    十七

    从市区回到临潼,不过是下午三点,但我按捺不住内心的兴奋,马上洗了个澡,换上新衣服。

    阳光从浴室的排气扇缝隙里,一缕缕地穿进来。这让我产生一种错觉:更衣镜中的不是我自己,而是一只浴火重生的凤凰。

    此刻,我穿着一件纯白色的背心,站在更衣镜前,打量着身上崭露峥嵘的肌肉,摆出一个健美先生的姿势。这种看得见、摸得着的成就感,带着些许自恋的愉悦,绝不是银行账户上的数字,或者某个考级证书上自己的名字,等等抽象的东西所能取代的。

    看着镜中焕然一新的自己,我突然想,现在的我,跟我那死鬼老爸应该很像吧?虽然作为遗腹子的我,没有亲眼见过他,但是记得小时候看他跟我妈的结婚照,穿着军装,踌躇满志,跟现在的我一样年轻,健壮。

    除了老爸,我还像另一个人,那就是出逃前,酒吧公主唐师讲的故事中的主角,他跟我一样姓宋,瘦,穿白色衬衣。

    我想,比起宋叔叔,我还缺了一块美军士兵的身份牌。

    我走回睡房,在旅行袋里搜了一下,它竟然还真的就躺在角落里。我把身份牌戴上,看上去挺英气的。嗯,以后我要一直戴着。

    哈哈,我现在就是故事里的宋叔叔啦。我想,如果我现在回到珠海(当然这是不可能的),站在她面前,她会不会因为恐怖故事里的人物,突然出现在现实中,而吓得花容失色?

    这个恶作剧因为无法实现,所以显得更加有趣。不过,我还有一个可以马上可以实现的恶作剧,而且也是我检验变身成功与否的标尺。

    十八

    实验前,我先走到一间理发室,让师傅推了个板寸。

    嗡嗡的电刨声中,洒落一地的头发,就像是我要告别的过去。几分钟后,我望着镜中,与三个月前判若两人的自己;此时的我,对即将进行的实验,充满了自信。

    走出理发室后,实验正式开始。

    我来到三个月前的肉夹馍摊子。老板娘杨玉环一如从前的丰满,正如我所料,她没能认出我,对我这个前任大客户爱理不理的。

    我问杨玉环,您家的肉夹馍,味道好不好啦?

    她一脸的不耐烦地答道,当然好啦。

    哦,我是想说啦,如果味道好的话,我买它几十个,带回给酒店住的同事……

    杨玉环顿时来了精神,哎呀,早说嘛。我家的腊汁肉夹馍,味道撩咋了,远近闻名的。这不,两个月前就有个台湾同胞,一下子买了一百多个,说要带回台湾去。

    十九

    我暗忖,那还不馊了啊?口中却应付道,对啦,就是啦,我就是吃了上司带回的馍,这次出差就特地想找回那间店啦;不过地址我没问清楚,您能不能形容下那个人,长什么样的啦?我好确认下是不是这里买的啦。

    杨玉环不假思索道,记得记得,怎么会不记得,那是个圆伟人……

    圆伟人我知道,就是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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