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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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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报告 第 10 部分阅读(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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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  安小文说:不露面总是有不露面的原因的……

    陈晖问:欺骗会是其中一个原因吗?

    安小文说:不会。

    陈晖说:你相信这一切符合你的想像?

    安小文说:是的,我相信……人活着,总得信点什么吧?要不太可怜了。

    陈晖看着面前这个乡村教师,他的神色非常地镇定。记者不想再问什么了。

    那天晚上,陈晖和柳青到天安门广场散步,在纪念碑前停留了很久。他们想像着安小文当时的位置和活动情形,却揣摩不出他的心情。白天的谈话录像,柳青也看见了,安小文最后的那句话也掀起了女警官心底的波澜。一个穷乡僻壤的小学教师,因为一场虚幻的恋爱去犯罪,而且是重罪,这听起来多么不可思议,但又是眼前的事实。他们当时都无法解释这个动机,而现在又似乎很能理解了。

    柳青说:陈晖,和安小文相比,我们是否也缺少点什么?

    陈晖说:缺少信念。所以后来我就不想问他什么了。

    柳青说:是不想问呢还是不敢问?

    陈晖说:也真的不敢。安小文这辈子可能就只有这么一次所谓的恋爱,对我们而言,它是虚幻的,是一种儿戏、玩笑、恶作剧甚至是欺骗。但对他而言,却非常的宝贵……

    柳青说:这是天壤之别的差距啊。

    陈晖叹息道:我真的不知道,该怜悯的是谁了。

    他们沉默了。他们在沉默中拥抱着,然后亲吻。那个时刻,他们都清晰地听见了对方的心跳。行动小组的回程改乘火车,抵达落城是在傍晚。在迎接的队伍中,出现了李志扬的身影。当安小文被押下车后,律师主动走近了他。安小文先是一愣,然后就低声叫了声〃李哥〃。李志扬说:我现在是你的律师,你是我的当事人。过几天我会找你谈的。

    安小文被押上警车带走后,李志扬才和柳青站到一边说话。律师自然迫切想知道审讯的情况。柳青说,安小文态度很好,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罪行。但现在最大的问题是,那个主谋路一达和佛头都不知去向,警方估计可能都已经偷运出境了。这么一说,律师便预感到这个形势对安小文将来的量刑很不利,就希望最好能在案件宣判前找到真正的元凶,继之找到那个佛头。柳青说警方目前没有一点线索。李志扬感叹道:东西不在,麻烦就大了。

    刑警支队初战告捷,但后面的事情就完全失去了纵深发展的可能。落城市政法委专门为此案召开了会议,认为在目前缺乏线索难以突破的情况下,只能暂时将这个案子挂起来。然而谁也没料到,这一挂就是很久,以致刑警支队的人都把这件事慢慢给忘了。安小文羁押在看守所里,李志扬隔一段时间去探视,两个人面对着,拿起电话做简单的问候和交流。李志扬希望安小文能提供一些关于那个路一达的线索。安小文说:我不知道。该说的我都说了,我想他已经出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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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刑报告(二十一)

    柳青离开北京后,陈晖再次回到了辛普森的面前。这个案件至今已经拖了他十五个月的时间,总算有了一些眉目。他与美国的王可在电话里进行过交谈,认为辩方目前占了上风,在于成功地运用了〃三C论据策略〃。所谓三C论据,即Contmintion(证据污染)、Corruption(警方腐败)和Coverup(全面掩盖)。

    辛普森一案没有直接证据,警方所提供的证明辛普森有罪的证据皆为旁证。控方认为,洛杉矶警方在南班迪街875号凶案现场所提取的可疑血迹,经DN鉴定,是辛普森的。这种力度的旁证实际上并不亚于直接证据,对DN鉴定的可靠性也没有人敢于轻率地怀疑。这一点,辩方的律师团非常清楚,但是正如李昌钰博士所言:DN鉴定血迹的可靠性虽然普遍得到法庭及社会大众的接受,但是检验结果是否可靠,仍要取决于检体是否受到污染。明眼人一听便知,辩方的文章就会做在这个〃是否受到污染〃的检体上。然而不幸的是,洛杉矶警方经受不住这样的质疑。

    某种意义上,辩方质疑Contmintion和Corruption,实际上是为质疑Coverup做准备。人们似乎可以得出这样的判断,由于警方的腐败才会导致证据的污染,而警方之所以会这么干,目的就是企图进行全面的掩盖。洛杉矶警方多年来不好的声誉是辩方敢于走这着棋的心理依据,他们深信在大众眼中,这个警局已经烂到了极点,所以才会有福尔曼这种根本不配当警察的警察。在辛普森一案中,警方可谓漏洞百出,无论是违背宪法第四修正案,在未取得搜查令之前就私闯了辛普森的住宅,还是取证过程中的违规操作;无论是由于作风涣散导致的不负责任,还是别有用心地暗箱操作,都让人感到他们不能自圆其说,不能让人信服。最荒谬的是他们自以为是〃铁证〃的两件东西--分别遗留在两个现场的一对皮手套和警方在辛普森卧室里找到了一只染有血迹的袜子。前者被认为是辛普森行凶所戴之物,但是,1995年6月15日辛普森在法庭上,于众目睽睽之下试戴皮手套,尽管他最后还是戴进去了,但十分勉强,连手指都无法屈伸,虽然检方认为这是由于受到血液的侵蚀造成的缩水,然而在陪审团看来还是觉得不合适。人们很难想像辛普森戴着这样的手套可以行凶杀掉两个人。被害人妮可的指缝里留有血迹,这显然是搏斗时留下的见证,可是这血既不是妮可本人的,也不是辛普森的,那么又是谁的呢?警方怎样解释这个现象?而且,警方开始从辛普森身上抽去的是8cc血样,用于做DN的只有3cc,现在试管里却只有35cc,那么还有15cc血哪里去了?

    那只血袜子则更加奇怪了。警方用于固定现场的侦查录像是在1994年6月13日下午4时13分拍摄的,那时从镜头画面里看到,辛普森卧室里根本就没有血袜子,而警方的采证是在现场固定之后,那么这袜子又是从哪里来的呢?辛普森的保姆说,他从来就没有乱扔东西的习惯。最令人震惊的是,李昌钰博士发现,这只袜子上的血在两面形成了同样的血迹,这就不能说袜子是有人穿过的,而是血自然浸透的效果。李昌钰的发现无疑是致命的,因为它暗示着警方栽赃的极大可能性。

    美国法律中有一条著名的规则:面条里只能有一只臭虫。

    当他发现第一只臭虫之后,就会果断地把这碗面条倒掉,而不会等着发现第二只臭虫。

    何况辛普森这碗面条里已经不止一只臭虫了。夏天过去,秋天来了。这一年的秋天给人的感觉将是一个绵长的雨季,几乎每天都见不到阳光。雨断断续续地下着,下得人心都觉得长毛了。大概只有一个人在这样的季节里还满面春风,这个人就是沈蓉。一看沈蓉这样的气色,柳青就知道,那个在省委党校高级班学习的郁之光又溜回了落城。最近一个时期,落城都在传,从前的政法委书记郁之光大概不会再回来了。他会得到重用,会再上一个台阶的。柳青自然不会关心这个,她顶多只想想沈蓉,觉得这个女人其实很可怜。沈蓉也爱找她,目的就是倾诉。郁之光一走,沈蓉一定会约柳青出去吃饭喝茶什么的,一边就把自己悲欢离合导致的苦恼委屈说出来。这些话柳青已经觉得不新鲜了,但沈蓉还是要说。

    昨天柳青出去,又看见了郁之光的车子,就停在离沈蓉家不远的那个酒店停车场上。她想这个男人又是赶回来偷情的,但她已经很反感这个男人了。柳青觉得,一个男人的虚伪比下流更可怕,也更可恨。像郁之光这种人,什么都想占着,却一点也不会给自己睡过的女人一点希望。她替沈蓉感到悲哀,为什么就不能离开这个人呢?

    今天上班的时候,沈蓉没有来,说是不舒服,请了一天病假。等到了临下班的时候,沈蓉的电话来了,说:小柳,我在西子茶庄等你呢。

    柳青说:你那个人走了?

    沈蓉说:我把他赶走了。

    柳青一听就觉得事情不妙。本来她是不想应酬的,但电话里沈蓉鼻音浓重地这么说着,她就有点放心不下,说:我去好了,见面谈吧。

    两人一见面,沈蓉就说:我和郁之光吵架了。

    柳青暗暗惊讶,就问: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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