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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1 部分阅读

    自己的战士谋福利,却绝不能成为招揽和吸引人才的源动力。

    所以,浅水清一开始就从熊族的危机下手。

    他要熊族意识到自己的危险,然后主动想要联合。

    自始至终,浅水清都没提过要熊族加入佑字营,但是熊族却进来了。一切如水到渠成,自然而然。

    一场优秀的谈判,总是在一开始用出人预料的语言来抓住人的注意力,然后在中间的过程中利用精妙的分析展现出美好的口才,“为对方考虑”,永远是谈判中不可或缺的一个卖点,只要对方可以接受这一点,那么谈判就成功了一大半。到了最后,则要用感情来收尾和稳固这一成果。

    当熊族人与自己建立了牢固而深厚的友谊之后,就算是别人开出了天大的价码,也别想轻易请动熊族了。

    浅水清已经完成了前面两个部分的工作,这最后的感情工作嘛,却不是他能完成得了。

    这个得交给拓拔开山来完成。

    感情不是你搂着对方说我为你好,我喜欢你,就可以培养出来的。

    得有共同语言。

    人熊与人熊之间,总是要更容易交成朋友。

    比如两个大汉要在一起拼酒,至少他们就不用在两坛酒下肚之前考虑容量的问题,更不会扭扭捏捏地说酒量不行。

    至于摔交,角力等这种古老而野蛮的用来提升友谊的方式,更是只能在同类人之间进行。至少浅水清是绝对没有兴趣赤裸着半身和这样一大群粗鲁汉子扭来打去的。

    此刻,穆沙尔醉醺醺地来到拓拔开山的身边:“嘿,大个子。敢不敢和我们熊族的战士玩一把?”

    拓拔开山瓮声瓮气地回答:“你要怎么玩,我就怎么玩。”

    “好!”穆沙尔一拍大腿。他突然冲出帐去,对着所有的熊族战士大喊:“兄弟们!今天,是咱们熊族的大日子!”

    “从今天起,咱们熊族,将会跟着佑字营和浅水清一起作战。那么熊族的兄弟们,咱们是不是该先让浅将军看看咱们的本事,够不够资格拿这份酬金啊!”

    “吼!!!”所有的熊族猛士同时狂吼起来。

    穆沙尔狂嚣道:“那好,兄弟们,擂鼓!咱们给浅将军好好表演一下!“

    随着鼓声的隆隆响起,大批大批的熊族猛士围成了一个硕大的圆圈。

    一名体型尤其飚悍,壮得象座山一样的熊族战士走进了场中。

    场中放着一块巨石,差不多与浅水清等高。那战士走进场中,看了看石头,然后伸开两臂。

    他仰天狂嚣一声,就象是月夜下嘶吼的狂狼,劲嚣出雄浑壮阔的气焰,竟然就这样将那块巨石生生举了起来,抱在胸口,硬是绕着大场走了一圈。

    回到场中心时,将那巨石往地上一扔,巨石硬是陷进土里半米深,可见其沉重。

    场中立刻激发出一片滔天的声浪,他们高呼:“泰格!泰格!泰格!!!”

    穆沙尔得意地一指场里的那名壮士,说:“泰格是我们熊族力气最大的勇士。拓拔将军,你有没有兴趣跟他打一场?”

    拓拔开山不屑地冷哼:“打仗,不是光靠力气的。”

    他看看浅水清,浅水清朝他点了点头。

    拓拔开山分开人群,缓缓走进场中。

    那个壮汉泰格,硬是比高大的拓拔开山还高了半个头,他居高临下的看看拓拔开山,露出不屑的冷笑,伸出根手指,向拓拔开山摇了摇,那意思显然是:“你不行。”

    他拍拍自己的胸脯,那意思显然是先让你一拳。

    拓拔开山距离那大汉还有十五米远的地方站住了。他举起自己的拳头,自言自语地说:“也算是个猛士,打死未免可惜,我就用七分的力气吧。”

    那壮汉泰格正要发怒,拓拔开山已经发劲朝他奔了过来。

    他奔跑时的气势就象是一列火车轰轰地开过来,十五米的路程,只三步就跨到,紧接着一拳已捣出滔天之威。

    天空中一道黑影,仿佛流星陨石的坠落,嗽地就飞出了人圈。

    熊族全体战士的头颅同时顺着壮汉泰格用身体划出的那条抛物线转了一个大圈,直到脖子都转不动了,才呆滞住。

    场中,已经只剩下了拓拔开山了。

    他依然看着自己的拳头,意兴索然地问:“还有谁想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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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谈判桌上的焦点,是浅水清。而赛场上的中心,却是拓拔开山。

    熊族的战士,崇拜勇士,崇拜武力,这是他们强大的根基。而拓拔开山,则用他的拳头告诉所有人,自己,就是他们可以崇拜的对象。

    浅水清用利益拴住了这个好斗的种族,同时也用拓拔开山镇住了这个难缠的种族。

    很多时候,拳头是可以比利益更容易起作用的。

    熊族人围成的大圈里,欢呼声腾。

    那是拓拔开山在先后打败三名熊族武士后,力气不支,终于被一名熊族战士击倒在地。熊族的勇士,的确太强大了,只是三名战士,就消耗掉了他的全部力气。

    熊族战士的欢呼,是给自己的勇士的,也是给拓拔开山的。

    或许直到这刻,在见识过拓拔开山的力量后,他们才真正承认浅水清,承认佑字营。

    这个晚上,熊族人的心情激烈昂扬,每一个熊族战士都在欢呼着,为了即将到来的美好明天。

    浅水清的心情也很不错。

    他早早就退出了赛场,带着夜莺,一起漫步在石林地带。

    他估算了一下时间,然后笑着对夜莺说:“一个时辰。”

    “什么?”夜莺不明白地问。

    “我只用了一个时辰,就说服了一个好斗的民族加入咱们佑字营的战斗序列。”浅水清笑嘻嘻地说。

    他仰首看天,那里,漫天的星星正向自己眨动着眼睛。

    浅水清悠悠地说:“夜莺,记住我现在说过的话。”

    “恩?”

    “我浅水清,自来到这个世界开始,就注定了是要做大事业的。我的未来,将充满杀戮与血腥,会有无数的辉煌战绩伴我成长,传扬至整片大陆。但如果说我一生中最骄人的战绩是哪一条。那么就在今天,就是现在。我浅水清一个人,用一条舌头,征服了一个民族。战斗时间:一个时辰。战斗成果:全部生擒,无一漏网!”

    浅水清骄傲而自豪地宣告,那一刻,夜莺的眼中,这个人的形象一瞬间变得无比高大。!~!

    第一卷  第十六章 危机

    浅水清在熊族大展口才的同时,佑字营也在草原上肆意纵横着。

    这次的行动,被后人称为佑字营的第二次疯狂。

    是的,浅水清疯了。

    整个丰饶草原疯了。

    整个帝国东部都疯了。

    继天风帝国富豪大扫荡后的又一个大行动,在浅水清的指挥下就此轰轰烈烈地展开,如风暴一般漫卷整个草原地区。这一次,佑字营的行动目标更广,行为也更加激烈起来。

    洗劫富豪,收那些少爷们去当兵,还是佑字营打着国家大义的旗号去干的事,可以说还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

    而这一次,佑字营连这层羊皮都甩脱不要,彻底干起了没本钱的买卖。

    继各地大官大豪之后,草原匪帮们也跟着受到了佑字营的祸害。不过这一次,他们损失的不再是亲人,子女,和财产,自由,而是。。。自己的生命了

    天风历106年8月18日,那一次军事会议之后,确定了所有的行动步骤和计划,沐血亲自带领三千士卒,一夜奔袭四十里地,赶赴长风山一带,在那里设伏袭击了那里最出名的匪众血手团。激战半个时辰后,斩敌三百八十六人,不要降虏。

    次日,佑字营兵分四路。

    沐血率领一千士兵,北上深入草原内部,四处寻觅草原马匪。首日便碰到马匪四百余人。激战之后,斩敌一百六十余人,余者皆望风而逃。

    雷火领着五百兄弟去了附近的马家堡,将那里的江湖魁首马天龙一刀斩于马下,横行乡里的马家堡只用了半天时间便告土崩瓦解,不复存在。佑字营士兵在将整个马家堡洗劫一空后,沿着东南路线一路滚滚开去,沿途搜索各地豪强匪霸的信息,见一个攻一个。

    方虎带一千新兵沿东北方向行进,他先是去了小泽湖一带的芦苇荡。当地水匪总计八百余人,分散藏匿,不易寻找。方虎一不做二不休,干脆分兵合围,来了个火焚芦苇荡。大火整整烧了三天三夜,佑字营一箭未发,却活活烧死水匪七百余众。其后,方虎沿着这条路线也是一路血途,大开杀戒。

    无双则带着剩下的士兵,沿着东路行进。

    富贵兵团一千少爷兵,也全部打散跟随四支队伍共同前进,他们曾经少爷习气,在连场征战中迅速消退,开始了显著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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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浅水清不在的这段日子里,佑字营的士兵们在血腥杀戮中迅速成长,他们一路作战,在荡平了各地的恶势力的同时,也大大提升了本身的战斗能力。

    在以前,他们很多人可能连死人都没见过,但是现在,他们却个个成了屠夫。

    在他们还没有正式进入战场之前,浅水清就先把他们变成了见血不会恐惧的刽子手,他们杀人杀得多了,也便不再害怕死亡,不再恐惧鲜血。

    尤其是方虎所带领的那支千人队,那场滔天大火,彻底改变了所有新兵的心态。当他们看到水面上漂起的一具具焦枯尸体时,整个人都麻木了。

    富贵兵团被打散后的四个部分,他们跟着佑字营一起东奔西讨,每天经受着杀戮与血腥的历练。他们虽不要上战场,但在这每天的血火生涯中,心肠却变得坚硬起来。

    开始有少数人随着林跃一起,每天接受固定的军事训练了。

    因为他们意识到,也许某天,自己也会被逼到上战场的地步。

    佑字营分成了四把无坚不摧的钢刀,就象是做外科手术般,在帝国东部狠狠地划出了一道血淋淋的伤口。他割除了帝国内部的一些囊肿毒瘤,但他肆无忌惮的行为,却也激发了当地地方长官们的愤怒和不满。

    弹劾浅水清的文报,如雪片般飞往苍天城,斥其私军乱法,残害百姓,血屠无辜,扰乱民生,纷纷要求皇帝惩治浅水清。

    然而苍野望甚至还没来得及拿浅水清治罪,两封极其重要的书信却同时摆在了这位皇帝的案前。

    第一封,是来自烈狂焰的信,信中力保浅水清,称其天纵将才,可堪重用。值此大战关头,止水止日可下,正需要皇帝予以机会。

    还有一封,则是浅水清本人在临出发前写来的。

    浅水清对他现在所做的事供认不讳,却只是说了两句辩解的话。

    第一句是:“所杀者,皆帝国该死之人,收缴脏银四十万两,已奉。”

    第二句是:“一个月后,我为陛下拿下京远城。”

    看完这两句话,苍野望大袖一甩:“传旨,命浅水清代天巡狩,所到之处,遇有不法,可先斩后奏。所有诉状一律压后再提!”

    这一道旨意,为佑字营大开了方便之门。佑字营继续出击,黑风堡,沿边城,李家寨,鸡鸣坡,但有豪强匪霸所在之处,佑字营挥起屠刀,鸡犬不留。杀人,劫财,无所不为。

    佑字营所到之处,闻者丧胆,众皆逃逸。

    在佑字营杀到凶名最盛的时候,甚至流传出过这样一个笑话来。

    花洲一带有富家大豪,逢马匪行劫。该富户人家家主生性暴烈,自恃家有私兵,训练有素,敢与马匪对抗激战。家主本人武功高强,更是百战生威,伤而不退,其威风凛凛处,令匪首大感钦佩。

    激战多时后,尚未分出胜负,忽听流言说“佑字营兵至!”

    匪首大骇,撒腿就跑。

    没想到半路上,竟遇到了那强悍家主也在逃命中。

    匪首大奇,问那家主:“浅水清一路所向,专杀强人。吾闻名而遁,是为常理,汝见吾不逃,却闻佑字营之名而逸,是为何故?”

    家主顿首而泣:“匪故可怕,佑字营更可畏,家中男丁有三,为后代计,不得不逃啊!”

    两人顿感同命相怜,抱首对泣,恩怨反因浅水清而化解,结为好友。

    这个故事,自然只是人们编出来的一个笑话。但是由此亦可看出浅水清和他的佑字营,其名头之恐怖已经大到了什么地步。

    这个世界,从未有一个将军,一支部队,行事张扬胆大到如此地步。偏偏浅水清就这么做了,而且他还成功了。

    对他来说,从他爱上云霓的那一刻起,他就已经得罪了这世界最有权势的家族。

    既然如此,那么就再得罪更多些也无所谓了。

    他只想在自己被更多的仇人撕碎之前,将自己的实力壮大到一个足够的程度。

    当然,他给天风皇帝的那封信,也的确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天风军已经在进攻京远城了。

    但是拥有抱飞雪亲自坐镇的京远城,又岂是如此容易被人拿下的?偏偏在南北两关大捷后,就只剩下京远城这最后的阻挡天风大军脚步的门槛了。

    可以想象,苍野望对京远城是如何的迫不及待!

    浅水清给了苍野望一个明确的信号--你支持我,我给你你想要的。至于前面什么“所杀之人都是该死之人的话”,全部都是放屁,只是用来遮掩耳目而已。

    那些人该不该死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京远城。

    浅水清的那封信,等于是把自己压在了赌桌之上。

    他用今天来赌明天。

    这种做法,用浅水清的话解释就叫做:“透支。”

    身为世纪来客,他不懂得怎么造玻璃,也不会冶炼钢铁,他所拥有的唯一能超出别人能力的那个部分,就是自己那完全解放不受约束的自由思想。

    拥有这种思想的人,他可以看得比别人更远,想得比别人更深。

    假如说当初他是在用功劳抵消罪名。那么今天,他就是在用未来的战功来争取现在的特权。

    而这份特权本身,就是未来成功的基本保障!

    然而,对浅水清来说,他这一生,都几乎没有过一帆风顺的日子。总有些时候,生活充满了波折。

    而这次的波折出现时,却显得尤其险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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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鸦窝,位于草原东部的一片小山沟里。

    村子里一百多号人,几乎人人都是马匪,他们披着良民的外衣,行的却是打家劫舍的勾当。

    草原东部,象这样的群落并不在少,但是老鸦窝,却是最特殊的一个。

    它是草原马匪们最爱的销脏之地。

    今天,在老鸦窝的那幢别院里,数十名身穿黑衣拿着马刀的悍匪正谨慎的把守观望。

    三匹快马从远处赶来,带起条条尘烟。

    为首的一个,是个满面虬髯的的大汉,在他的身后的两人,其中一个身形瘦削,一张长脸如死人般惨白难看,另一个却是个蒙面人。

    三名骑客到了别院旁,一名守卫抱刀鞠躬道:“见过大当家的。”

    那虬髯大汉闷哼一声:“恩,他们都到了吗?”

    那守卫忙回答:“已经全到了,差不多等了有小半个时辰,有人已经开始不耐烦了。有几位老大差点闹了起来,还是二当家的劝住了他们,让他们耐心等候。”

    虬髯大汉不齿道:“没点耐性怎么做大事?一帮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家伙。”

    他身后的那个蒙面人,微微咳嗽了几声,那虬髯大汉忙回身对蒙面人道:“都是一帮粗人,没见过什么大阵仗,还让先生见笑了。”

    那蒙面人轻轻笑了几声:“没有关系,我这趟来,不正是帮你们见见大阵仗的吗?”语气里透着傲慢。

    那虬髯大汉哈哈一笑:“正是正是,先生此话有理。”

    “既然这样,我们先进去吧,让他们久侯,总是不太好。”

    “请先生跟我来。”那虬髯大汉恭敬地说。

    看着那大汉带着那蒙面人进去,一名守卫忍不住说了一句:“妈的,鬼鬼祟祟的还蒙什么面,一看就是见不得人的货色,还摆什么臭架子。另一个就跟个死人一样,没准也是从坟墓里爬出来的货色。”

    那时蒙面人和那死人脸已经跟着那大汉进入了院中,那守卫说得话,声音又极轻,照理是该听不见才对。可就是这样,那一直没说话的死人脸却轻轻一声冷哼,他回过头来看了那守卫一眼,那守卫只觉得就象是被什么鬼魅附了身体一般,浑身一凉晕迷过去。

    他再没能醒过来。!~!

    第一卷  第十七章 联合

    随着那虬髯汉子走进庭院,七拐八绕,绕了好大一个圈。虬髯大汉一边带路,一边还赔着笑道:“先生勿怪,我这边的机关多了点,每个人要进来,总得多绕那么几圈。”

    蒙面人笑了笑,呼出的口气拂动蒙面纱巾:“子山,你觉得柳大大家的这里布置得如何。”

    那死人脸不屑道:“一些江湖伎俩,马马虎虎,差强人意吧。只能挡挡飞贼鼠盗之辈,真要用来对付军队,一小队骑兵就能干倒了。”

    蒙面人哈哈笑了起来:“你不也是江湖中人吗?怎么还看不起这江湖伎俩。”

    死人脸冷冷回答:“我杀人,从不靠这些东西。”

    那虬髯汉听得莫名其妙,他也不知道,这长着死人脸的到底是什么人。

    江湖上也没听说过这号人啊。

    不过听起来,自己这庭院里的精心安排,对方显然是很不屑的。

    他有心想试试这死人脸的功夫,奈何前路已到。隔着木门,一个粗大的嗓门正高喊着:“柳彪那个混蛋怎么还没回来?要咱们兄弟等到什么时候?”

    虬髯大汉哼了一声:“我已经回来了,怎么,佑字营还没杀过来,你们就先沉不住气了吗?”

    提到佑字营这三个字,屋里全都沉默了。

    木门打开,屋里六个人。

    五男一女。

    当先一个粗豪汉子,正是刚才喊话的人,他叫铁千豪,是草原马匪的一支首领。

    柳彪微微欠了下身,让出身后的蒙面人,他恭敬地向蒙面人道:“先生,这几位,就是目前草原上最大几支马帮首领了。”

    然后他转对眼前的几人说:“这位,就是我千里迢迢请来助阵的寒先生。有他在,佑字营不足为患。”

    一个将脚搁在长凳上的壮汉,眼皮都不抬一下的喝着闷酒,此刻闷生闷气地说:“什么寒先生,我们兄弟没听说过。柳老大,你把哥几个召到一起,图的不过就是佑字营这些天追着咱们不放,你想团结大家,好一起对付佑字营。你这样做,我们哥几个没意见,也支持你,可是你叫个外人来,算什么意思?别人我不知道什么想法,反正我冷熊是不接受的。”

    一个瘦削委琐的中年男子也站了出来,他嘴角两瞥八字胡看上去尤显可笑,这刻也阴兀兀地盯着那蒙面人和那死人脸看了一会,然后才用尖细的嗓音说:“佑字营敢冒天下之大不讳,是因为他们的将军是浅水清。那可是打下南北两关的大功臣,连皇帝都罩着他。这次他敢横扫草原,听说还有上旨支持他。咱们与其对抗,不如躲藏,等避过了风头再说。毕竟佑字营总是要上前线的,他不可能一直在这里徘徊。”

    委琐男子的话,引起了好几个人的支持。

    “安老大说得没错,和官军对抗,咱们是自讨苦吃。不如先避过了这阵风头再说。”

    “就是就是。”

    柳彪霍然大怒:“我放你们的屁!佑字营现在手里一千多个少爷,他们的父老乡长哪家哪户不是这一带的地头蛇?咱们有什么行动能瞒得过他们?老鸦窝要想销赃,靠得是什么?最终还不是得卖给那帮商人?可现在他们全成了佑字营的眼线了!他们的儿子在佑字营手里,佑字营想知道谁的消息,有谁敢不说?妈的,你们以为老鸦窝就安全吗?没准下一刻,佑字营的兵就已经杀到这,干大家一个鸡犬不留了!”

    “那就躲入山里去,天下这么大,哪不能躲?”说话的是柳彪的二当家的韩成。

    “放屁放弃,全是放屁!你们能躲到什么时候?你们怎么知道佑字营什么时候走?他们抓一个月,我们也躲一个月吗?难不成兄弟们还得跟着饿一个月肚子!”柳彪气得大骂。

    他们这帮人全是马匪,论起烧杀掳掠,以强凌弱,个个都是好手。可真要是碰上了硬茬子,第一个想法就是躲和跑。

    柳彪提出要和佑字营对抗,大部分人那是想都不敢想。

    别说打不过,就算真打过了,也怕帝国日后的报复啊。

    只是片刻间,一群马匪首脑已经吵成了一团,反而把带来的两个外人给搁在了一边没人问了。

    这个喊我们人多势众,只要联合起来必定能赢。那个说沙场征战非比寻常,匪帮永远没可能正面战胜正规军。也有人叫嚣拼死也要宰了浅水清,其他人便一起起哄,那你去打个头阵让我们瞧瞧效果如何。

    那蒙面人看他们吵得热闹,吃吃冷笑,也不插话,只是低低对身边的死人脸道:“一群无能鼠辈,难怪被佑字营打成这副惨样了。”

    他话语声虽低,还是被几个耳目灵光的匪帮首脑听见了。

    那叫铁千豪的匪帮首领,脾气最是暴躁。他一摔酒碗,撸着胳膊大叫:“你他妈说谁呢?谁是无能鼠辈!”

    所有匪帮首领一起火火地看那蒙面人,大有一言不和立刻都手的意向。

    就连柳彪都有些不满地皱起了眉头。不过他毕竟还是这里最冷静的人,向那蒙面人抱了抱拳说:“先生,我们这些人,生性就是这样的脾气,有什么事,都喜欢撂出来见个真章。有不同的意见,也都是吵架吵出来的结果,这点还请先生海涵。先生若有指教,尽可道出,我保证只要你说得有道理,我们这帮兄弟,都会听先生的。”

    几个匪首一起哼哼着看那蒙面人,大有你要是说得没道理,便先撕了你的意思。

    那一刻,蒙面人抬眼看天,似乎全不在意这话语间的威胁。他看着顶上天花板,看了好一会,才悠悠说道:“世上麻烦,皆有源头。不知其源头何在,妄谈解决,倏为可笑。请问诸位,你们中可有谁想过,到底是为什么,佑字营要如此拿天下马贼豪强开刀?又是为什么,连皇帝陛下也会支持浅水清的行动呢?”

    这个问题,问得相当有水平,所有人都为之一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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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屋里的气氛,终于缓和了下来。

    蒙面人依旧蒙面,却坐在了会议桌的上首,背后,是那个轻易不肯说话的死人脸子山。

    马匪劫货杀人时,素来也喜欢蒙面,但是对这种在会议场合依然蒙面故作高深的人,却是极度反感的。

    没人喜欢和自己不知底的人做交流,尤其是在决定如此重大事件的情况下。

    但是柳彪却为蒙面人做了保。柳老大在马匪群中也算是一块响当当的招牌,大家也还算能勉强接受,不过最主要的,还是这个蒙面人说出来的话,太令人惊心了。

    他说:“佑字营杀马匪,其目的只有一个,就是练兵。”

    “所以,佑字营不怕你们反抗,只怕你们反抗得不够激烈。不怕你们逃跑,只怕你们投降。他们不要降虏,只要战斗。所以纵使你们躲到天涯海角,佑字营也绝不会放过你们!而皇帝之所以会支持他们,也无非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浅水清用京远城,来换你们的命。”

    这话令所有人心寒,在他们明白了佑字营这一举动背后的真正含义之后,兴起的一股无望的颓丧。

    这天杀的佑字营,竟然将马匪当做了练兵的靶子!

    只是。。。。这个蒙面人到底是谁?为什么他会如此了解佑字营甚至皇帝的情况?

    但不管怎样,匪众们听到这个答案,整个后背却都凉了起来。

    “既然如此,我们就更无法与其相抗了。”有人如此说,引起一片附议。

    叹息着摇头,蒙面人的手指,无意识地在桌面上敲动着,弹出极富韵律的节奏,他缓缓地说:“我以为我说出了原因,大家或许会明白许多事情。没想到啊。。。。。。”

    那委琐的中年男子安老大吊着白眼看蒙面人:“没想到什么?”

    “没想到你们竟然看不透这背后隐藏的胜机,却为佑字营那表面的强大所吓倒。”蒙面人不屑地摇头。

    。。。。。。。。。。。。。。。。。。。。。。

    蒙面人的话,带着强烈的自信。所有的匪首面面相觑。还是柳彪得意地拱拳道:“还是先生把话挑明了跟大家说吧,我们都是粗人,不懂那里面的弯弯饶。浅水清兵强马壮,又有皇帝支持,到底何来胜机,还要请先生指教。”

    蒙面人意味深长地说:“难道你们就没想过他们为什么要练兵吗?”

    有人大叫起来:“因为他的兵都是新兵!”

    蒙面人满意的点头。

    佑字营既然是用马匪来练兵的,那就意味着佑字营本身多新兵。否则,他们根本不必如此练兵。

    也就是说,佑字营的实力并不如他们表现出来的那样强,他们只是纪律更加严明,行动协调有指挥罢了。碰上真正的恶仗硬仗,现在的佑字营还没有资格一口吃下。

    “这只是第一点。第二点就是佑字营既然要练兵,就绝不会放过你们这些马匪,所以你们躲到哪都没有用。既然如此,你们还不如联合起来奋起反抗。这也正是我来到这里的原因。”

    蒙面人继续说道。

    “第三点就是皇帝陛下之所以支持浅水清,是因为他用了京远城勾起了陛下的兴趣。可要是佑字营连马匪都打不过,又凭什么去拿下京远城呢?他浅水清纵然功劳盖世,陛下也已经奖励了应奖之功。他若是白白将这数千士兵未上前线就送在马贼们的手中,陛下也绝不会轻饶了他,到时候又何谈支持之说?草原马匪,成患已久,岂是他浅水清一人可以平定?陛下绝不会因为一点藓芥之患,就弃国事于不顾,劳师动众清剿马匪。反观佑字营,浅水清虽拥有千余富豪子弟为其后盾。但利有多大,弊同样也有多大。草原清剿战,众富豪子弟也随军同往。若是他们中谁有了死伤,只怕他们的父族亲辈也不会善罢甘休吧?”

    “这些权贵有子在浅水清手中,自然要看浅水清的脸色行事。可一旦自己的儿子死了,只怕第一时间就得找他浅水清报复。到时候,又有几个会想到找你们的麻烦呢?”

    “所以,佑字营想打大仗,但他们却输不起。这里不是前线,前线战事,只要尽力,哪怕全营阵亡将军也未必有事。可是在这里,在这帝国东部草原之上。浅水清肆意妄为,一旦输了,就注定了他是血本无归的结局!他,输不起!”

    一个有眼光的将军,总是能看透事物的表面,而深入到其中的本质去。而一个无能的将军,永远只会被对手表面的强大所吓倒。

    马匪们过惯了打杀逃抢,过有今朝没明天的日子。让他们考虑未来,到不如让他们去找根绳上吊自杀来得爽快许多。

    但是马匪们毕竟不是笨蛋。

    在蒙面人的提点下,匪首们终于意识到,原来这横扫草原的佑字营,其实并不是那么可怕。恰恰相反,真正怕死的,应该是他们才对!

    柳彪得意地看着众人大笑:“怎么样,兄弟们!都见识到了吧。我请来的这位先生,其见识岂是你们可以比的。只三言两语就已经道破了佑字营的问题所在。现在,大家对联合反击还有什么问题没有?”

    众人都兴奋起来,齐喊没有问题。惟有那貌似狂野的铁千豪,冷冷地说道:“我还有问题。”

    “请讲。”

    “要怎样,才能打赢佑字营?又该由谁来统一指挥大家?就算佑字营里多新兵,也不是咱们这帮人组成的联军能轻易吃得下的吧?而你。。。到底又是什么人?我们凭什么信任你。你这么帮我们,图的到底是什么?”

    蒙面人斩钉截铁地回答:“柳彪统领联军,我为军师。有我在,佑字营就一定会输!”

    平淡的语言中,带着不容置疑坚决,那一刻,蒙面人就象一个沙场征战的将军,散发出逼人的气势。

    他大声道:“你们不需要知道我是谁,只要服从我的领导。我会让你们见识到什么叫真正的沙场征战之道。我会教导你们沙场作战的诀窍,而这对你们的以后,也会有莫大的好处。我需要的唯一回报就是--浅水清,你们必须把他活着交到我的手上!”!~!

    第一卷  第十八章 葬风坡之战(1)

    由于四条路线各有不同,沐血的这支队伍,不象其他几支打劫富豪大家,武林霸族的队伍那样容易得财。他杀的都是马匪,所得到的最大财物就是武器和马匹。

    方虎和雷火他们的队伍,武器马匹得的不多,钱财那是无数。佑字营练兵,首先练出的不是骁勇善战的士兵,而是一帮有组织有纪律却烧杀抢掠什么都敢干的悍匪。

    用浅水清的话来说:“练强盗总比练军人要来得容易一些。”

    这话说得太对了。

    士兵们有了奔头,卖命也越发勇敢,上头的命令执行起来,也总是不遗余力。也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校官尉官们才更敢用严格的军法督促众兵。

    给你块糖,再加一鞭子,驭使士兵的不二法则。佑字营的战斗力在这种情况下急线上升。

    眼下,方虎他们等三支队伍,正在各路急速挺进,不过谁也没沐血的队伍跑得快,跑得远。沐血的部队现在已经全部是骑兵,马匹全靠缴获,战士们鸟枪换炮,步兵升级做了骑兵,骑步两便,心情兴奋异常。就连沐血带着的那二百个少爷兵,现在也人人能骑马打仗,呼喝两下了。

    环境改变人,铁血激扬的环境下,少爷兵们在以自己都没有察觉到的奇快速度在飞速蜕变着。

    。。。。。。。。。。。。。。。。。。

    丰饶草原清凉的风,带来了丝丝的凉意,为战士们心中沸腾的血火热情做了些微的降温。

    又是一场毫无悬念的战斗,以一千多人的兵力追杀数十个马匪,佑字营赢得简直太过轻松。

    沐血高坐在马上,看着眼前倒下的一具具尸体,心中充满感慨。

    浅水清的练兵法,别具一格,却颇具成效。见多了死亡的新兵们,已经在一次次战斗中迅速成长起来。他们或许还不算是真正的沙场老兵,但他们的进步却显而易见的大。他们已经能在战斗中听从号令,不盲目出击,习惯保持队型战斗了。

    最重要的是,新兵里一批基层军官也迅速成长起来。在未来,他们将是佑字营的中坚力量。

    或许,不止是佑字营吧。

    这是沐血第一次有勇气遥想未来。

    他已经太多太多次,不敢去畅想那今后的荣耀。但是现在,这一切似乎都不在是那么遥远。

    所有的罪名与来自高层的愤怒,浅水清一个人抗下。

    成长并且取得荣耀的,却是整个他麾下的士兵。

    他和所有的将军都不一样!

    一名士兵来抱:“沐校,战场已打扫完毕。缴获未受伤马匹三十六匹,其中二十八匹稍加训练既可用为战马,另得到武器四十八件。”

    “把好马留下,换下来的普通些的全部卖给当地商人,让那帮少爷处理此事。武器也是一样。”

    “是。哦对了沐校,我们还在那帮死人堆里找到了一件金羚牛皮甲。”

    “哦?马匪里竟然还有人穿得起金铃牛皮甲?”沐血扬了扬眉头。

    金羚牛皮甲,大概也算得上大陆最好的骑兵用装备了。即使是号称主力中的主力的暴风军团,也只是将军们才有资格穿。大部分的骑兵穿得都是质量稍好一些的普通皮甲。

    佑字营有了钱后,浅水清大把撒钱,为佑字营的每一名士兵都配上最好的装备,可是这种金羚牛皮甲,他还是没办法能做到人手一件。

    甚至连他自己都没有。

    想不到马匪中,竟然有人穿这东西,这帮家伙可是连皮甲都未必穿得起的。估计穿这甲的人,也就是这帮匪众的首脑了吧?

    “拿来我看看。”沐血说。

    那是一件看上去平淡无奇的皮甲,黑黢黢的颜色,只在边路上才露出点点金光。颜色是后来涂上去。战场之上,拉风就等于找死。

    沐血用手掂了掂,分量极轻。他试着用手中的刺矛狠狠捅了那皮甲几下,却只现出几个淡淡的白点。

    这可让沐血有些震撼了。就算是( 天风 http://www.xlawen.com/kan/26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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