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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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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报告 第 14 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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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欧洲市场的价值是一千多万美金,安小文协同他人盗走了这个佛像,也就等于盗窃了国库一千多万美金,折合人民币就是一个亿,这个数字很惊人,按照我们现在的《刑法》,是可以杀掉几十个安小文的头也在所不惜的。这难道不是在说明,人的生命是有价的吗?人的生命到底值多少钱一条,我们是否还应该恪守那种钱、命之间的等价关系,我们的《刑法》写得很清楚。

    审判长说:辩方律师,请注意说话方式,扣紧话题。

    陈晖说:我很赞成公诉人对玉秀山石窟佛像价值的刻画,但是我要说的是一个非常朴素的道理,就是:这尊佛像再有价值,哪怕它是秦始皇陵的兵马俑,哪怕它是龙门石窟的卢舍那,但本质上它毕竟还是一块石头。我想问的是,人头和石头哪个重?

    法庭上又引起了一片骚动。

    审判长立即喊道:大家保持肃静!

    陈晖接着抬高了声音说:众所周知,屹立在哥本哈根海边的那尊美人鱼的雕塑,是可以作为丹麦的国家象征的,在这一百年里就先后三次被盗窃过。但是我们没有听说,罪犯被处以死刑的。珍藏在法国巴黎卢浮宫的油画《蒙娜丽莎》也不止一次地被偷盗,我们也还是没有听说,罪犯被处以死刑。今天我们这尊被盗走的佛像,是传说中的以普渡慈航、荫蔽万家著名的观世音菩萨,假如她果真有灵,她也是不会允许今天我们做出这样的判决的。难道在今天,我们还要因为丢失了一块石头去索要一颗人头吗?如果真是这样,那是不是一种悲哀?

    法庭内响起了热烈的掌声。然而,律师充满激|情的辩护并没有使本案的判决透射出一缕阳光。一审判决很快就下来了:以盗窃文物罪,判处安小文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对这样的判决,几乎所有关心这个案件的人都感到意外和震惊。他们的脑海里一直在回响着律师在法庭上的那句话--难道在今天,我们还要因为丢失了一块石头去索要一颗人头吗?

    李志扬和陈晖当即做出了上诉的决定。但是二审的意见十分强硬,认为一审的判决量刑适当,适用法律条文准确,决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宣布此判决为终审判决。之后,死刑的复核程序也非常之快,那阵势,随时都可以签发死刑的执行令的。

    得知这个结果,陈晖很伤心,如果从审判开始那一刻算起,这个案子实际上也就审了几个小时,就这么轻松地判决了。而辛普森的案子从预审法院受理到最高法院陪审团一致判决历时十五个月,其中控辩双方传唤的证人一百二十六人,证言达五万页,物证数目一千一百一十五件。这是怎样的一个距离?他不能不想到制度上的差异。据资料记载,中国自商朝开始,就已经建立了三级三审制诉讼制度,这个传统一直沿袭到国民党统治时期。而我们现在却是两审终审制,那么就很难让控辩双方--尤其是辩方深度介入,也使一个死囚失去了得到救济的最后渠道。秦朝以前,一个小小的县令即可以杀人,但到了有汉一代,凡问死罪者,必奏报朝廷。这之后,虽经战乱,但死刑的最终裁决权还是紧握在中央手里,死刑的复核权由大理寺行使。至明清时,朝廷对死刑复核控制更加严密,不仅是一般的复核,还有系统的会审,这便是所谓的秋审与朝审。地方官吏宣判的死刑,那也只能是〃斩监候〃而非〃斩立决〃,必须到秋天将死囚押至京都,等候大理寺的最终裁定,也就是〃秋后算账〃了。

    即使是对于最终的死刑裁定,当今世界一些国家的执行情况非常悬殊。日本的做法是,法务部长必须在六个月内签署执行死刑的命令,期间如果被告人有非常上告或者请求恩赦,还会酌情延期。美国的法律规定,在死刑犯用尽全部救济之前,不得将其交付执行。有一项统计,在美国发生的一桩死刑案件,从判决到执行死刑,平均要经过十年以上的时间。1972年至1978年间,在芝加哥郊区杀害33名男子和男孩的盖茨,被判死刑,但一直到1994年才被执行了死刑。相比之下,我们处决一个人真是过于匆忙了……

    想到这些,陈晖有一种窒息的感觉,他长长地吁出一口气,对病榻上的李志扬说:志扬,我让你失望了。

    李志扬说:别这么说,你做得相当出色,只是我们这个职业,都是法律这台大戏里的龙套,人微言轻。我们做了该做的,也算对得起小文了……这个结果,是我意料中的,小文不死,那才叫奇怪了。

    陈晖说:我想再上一次最高法,你觉得呢?

    李志扬说:没有必要了。这个案子其实不是落城的案子,安小文盗走的那块石头,也不是玉秀山上的石头,而是国家的宝贝。国家找不回被丢失的东西,那自然就要拿偷贼问斩。这几天,我总是想到江旭初那个案子,表面上看,那次我们争取到了〃刀下留人〃,实际上,刀下是留不住人的啊。只有法下才能留人--假如现在的《刑法》对盗卖文物罪不设死刑,那么还可能出现今天这个局面吗?

    陈晖沉默了片刻,然后说:同一张照片,往往是分不清黎明与黄昏的。

    1997年11月10日,省高法核准了安小文的死刑并随即下达了执行死刑的命令。落城法院原定行刑的时间是在11月20日,但实际执行死刑的时间却提前了三天。柳青的日记:1997年11月17日

    这或许是我最后一次去刑场执行公务了。今天,我是来送安小文的。

    还是和以往一样,我们到达监狱的时间是在早晨七点。没过一会儿,验明正身后的安小文就被押出来了。他抬头看了看天空,明媚的阳光刺得他的眼睛很难睁开。他从我面前经过的时候,我看见他的一只鞋趿着,就走上前替他穿好了。他看着我,轻声说了声〃谢谢〃。那时我的眼泪就下来了。我怕被人看见,连忙戴上了墨镜。

    十几分钟后,安小文被带到刑场。他一下刑车,两眼就一直在朝边上看着,像是在寻找什么,是他的那个〃青萍〃吗?那个想像中的初恋对象?然后,他的目光就停在了几个看上去很美的女人身上,那是几个来落城拍电视剧的演员,据说她们今天是来体验生活的,说戏马上就拍完了。那部电视剧写的是法院如何大义灭亲,如何执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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