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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越南当倒插门女婿》
引
引
我从来不相信,世上有所谓的因缘宿命,直到我遇见了她。
在这个开端平庸、而后充满宿命论与超验体会的故事里,她的出现,为我埋下了一个巨大的伏笔。
与她告别后,我无知无觉地顺着一条看不见的轨迹,一路南行;在路的后半程,我用父辈遗下的钥匙,破解了每一个谜题。
最后,我漂泊到越南的西贡,在那里我幡然醒悟:世上原没有无根之草,所有的缘起,都有它的意义。
好吧,现在就让我将一切重头说起。
而你需要做的,只是泡一杯茶,然后把下面的叙述权当是一篇小说,渐入佳境地读下去。
在你的生命中,每一个遇到的人,你至少会遇见他两次。
——题记
第一章 雨霖铃
一
我今生第一次遇见她时,她姓唐。
那时夏至已至,亚热带城市的周末夜晚,连海风都又湿又热;那样的夜晚与崇高无关,你心里所想的只是,嘿,猎艳去吧,有个美妞正在某地等你。
我们的唐师,这个故事里第一位出现的女角,此时正站在吧台之后,闭着双眼享用音乐。她脸上流露出婴儿般的无辜,似乎身边围绕的一切污浊,都与她毫无关系。
她身穿一件纯白色背心,露出更白的肩头与长颈,让我忍不住想要咬上一口;青蛇般的细腰往下,突然是一条黑色热裤,短得令人发指。我还注意到,她胸间挂着个美军士兵识别牌,因此,在谜一般矛盾的气质中,又多加了一份不羁。
我走上前去搭讪道,嗨,美女,我好像见在哪里过你。
拜托,对白不要那么例牌好吗?她皱眉道,嘴角却是笑意。然后她又补充道,而且,美女都是面善的啦。
我想,这倒是实话,在我的人生经验里,幸福的美女都是相似的,而不幸的猪扒各有不同。
我坐上吧台前的高脚凳,继续道,有没有谁告诉过你,你跟黄圣依有些神似?
没有,今天还没有,美女手撑着额头轻叹一口气,作出很疲于应付的样子;一秒后,她忽然又灿烂地笑,嗲声道,周星驰,今晚来一打生力吧?
看来你也是星爷的拥趸,好,先来半打。对了,让自我介绍一下,小生姓李。
小女子姓唐,唐师,老师的师。做完介绍后,唐小姐伸出她的柔荑,越过吧台,停放在我的面前,说,来,李公子,握握手,好朋友;初次见面,多多指教哟。
今晚,我一定会好好指教你,我心中暗道。
二
凌晨三点,我搀扶着唐师,高一脚低一脚地走到停泊在路边的车旁。我的座驾是一部宝蓝色的运动版福克斯,如今在路灯下闪着瓦蓝色的光。
我绅士般打开副驾驶室的车门,弯腰做了个请上车的姿势。被酒精刺激了兴奋中枢的人,通常都会这样过度表演。
唐师明显喝多了——为了卖出尽可能多的啤酒,她喝得比我更加豪爽。她大笑,然后把手递给我亲了一下,醉猫一样钻进车里。
我绕过车头弯腰进了汽车,醉眼惺忪,试了好几次才把钥匙插进打火孔。刚要发动汽车,却听见唐师惊奇地嚷,怎么椅子也穿衣服?
唐师说的衣服,是我套在前排两张椅子上,充当椅套的阿仙奴球衣。我看着她大惊小怪的开心样子,不禁回想起我的空姐女友伊莎贝,第一次坐上这部福克斯时,脸上满是生怕掉价的神情。
我自己也知道,这辆车子跑起来还过得去,但是用来接送伊莎贝的话,就显得太寒酸了;所以那次以后,我每次接送她,都是偷开三婶的凌志IS300。
不过,我不无得意地想,现在这部福克斯,可比IS300还要值钱两倍。
这是因为,此时车尾箱里静静地躺着一个耐克旅行袋;当然,这个旅行袋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里面静静地躺着100扎红色纸片。这些新崭崭的纸片,是我昨天下午,刚从公司的对公账户内取出来的。
这100万人民币,是我潜逃所用的经费。
三
昱日,当我睁开惺忪的睡眼,看看腕上的手表——昨晚上chung时仓促得手表都没有除下——此时已经是周六的中午十一点。
唐师仍然在床的另一边酣睡,白色的被单下,露出半个更白的肩膊。我撑起身子,伸了个懒腰,感到大有些宿醉的意思。脑壳里有几个尖锐的硬物,刺得生痛;尤其是当我手抵着太阳||穴,左右晃动头颅,妄图把酒摇醒的时候,痛感更加明显。
这种感觉肯定说不上愉快。总之,相比大醉而言,我实在更喜欢微醺;只是,如果不是喝下两打生力,花掉该花的钱,又怎么让靠卖酒拿提成的唐师,乖乖地用身体来投桃报李?
我揉揉太阳||穴,然后坐起身来,环顾四周。依稀记起,昨晚在车上问唐师要去哪个酒店,她却掏出一串钥匙伸到我面前,神秘兮兮地说,去我家,嘻嘻。
此时,我瞄了一眼床头柜,上面放着唐师的坤包。我摇摇唐师,她咕哝了句别吵我嘛,随后又归于沉寂。于是,我打开她的坤包,翻看里面的东西。手机、口红、梳子、身份证……
继续翻动一会,终于找到了我想要的银行卡,有好几张,其中有一张工商银行的牡丹卡,正是我所需要的无折卡。
接着,我把所有东西悉数放回包里,并拉好拉链。
四
做完这一切后,我捡起床榻下的衣裤,从容地套在身上,随后开始仔细地巡视唐师的闺房。
这里大概有30平米,呈长方形,收拾得颇为整洁。房间里并没有巨大的毛绒公仔,或者其他常见的女性化摆设。房门开在长方形的短边上,门旁摆放着电视机、DVD机,跟对面的睡床相呼应;而长方形的长边上则立着一个书架。
这样简洁有力的摆设,与她的性别、身份格格不入,不由让我心生疑窦。
我慢慢走到书架前,检阅着书架上站着的碟片跟书。
架子上大多是些碟片,类型很杂,周星驰、好莱坞大片、韩国剧集,等等;吸引我注意的,是书架最上面的的一列小说,我从左向右数过去,王小波、刘震云、韩少功,等等。
我感到很疑惑,因为这些都不是女人,尤其是唐师这样的风尘女子会读的书;我猜测,这都是某个男人留下来的;这个男人,可能是仓促搬走的前任房客,更大的可能则是她前任男友。这个人跟我倒挺对胃口的,能相识的话,说不定会挺谈得来。
当时的我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半年后,我真的遇见了这个男人。
五
我取下一本韩少功的马桥词典,书页上的灰尘证实了我的猜测。吹去尘埃,打开书本,左手拇指跟食指捻起半页纸;正是此时,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不期而至:
镜头急遽地拉远,画面中的我向隅而立,站在一个长方形房间的边缘;周围的一切场景都历历在目,似乎我之前就到过这个房间,就这样站在书架下,灰尘在窗帘缝隙的一条阳光中飞舞,而我正准备翻过一页书。
此时的我,已经预见到下一页是什么内容,而且一秒钟后,当我真的翻到下一页,跳出来几个熟悉的字眼,跟我脑海中的记忆不谋而合,分毫不爽。
这种体验如此熟悉,却又仿如隔世。自从我成年以后,就很少有这种先验的奇妙感觉发生。
正当我沉浸于这种久违的体验,并感到心满意足时,背后传来了悉悉索索的响声,将我从神游中拉回现实。刹那间,我做出一个鬼差神使的决定,用很快的速度,把手机上的SIM卡拆下,夹在书里,然后才把书塞回书架。
反正在我的计划中,逃亡路上,是绝对不会再用这张SIM卡。
转过身去,床上的唐师正在醒来,看起来她对我刚才的所作所为毫不知情。
六
唐师坐起身子,伸了个长长的懒腰,此时,床单从她肩头滑落,跳出一对生动的宝贝。
正如我仓促中没有取下手表,唐师昨晚也没有拿下她的金属牌;此时,金属牌镶嵌在黑色橡胶套里,橡胶套镶嵌在她胸前的沟壑中,金属的银,橡胶的黑,皮肤的白,相映成趣。
醒啦?我问,一边走到床前,捏住金属牌,俯身仔细观察。这是个形状跟四百米跑道一样的椭圆型牌子,上面用铭文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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