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访问最新网址:m.xlawen2.com
。
这个世上有朋友真是一件美好的事情。
风子还没感动完,就想起了一个疑问:那么那个间接救了她的人又是谁?
难道这人竟然有未卜先知的能力,知道她会被人抓住,还会路过这里?
酒和尚又说:“那个人还没走,现在就在山上,说也是你的朋友。你要不要去看一看?”
风子就去了。
第五章 通缉犯(二)
“山上”是指半山腰的一间小茅屋。他们爬上山的时候那个人还没走,正坐在桌子边就着桌子上的灯光看一本书,看上去真是一个好学的年轻人。
风子见到这个人的时候却巴不得根本没见到他。
那个人居然是明月。
那个坐在桌子边的年轻人宽袖大袍,衣饰华美,态度有种种说不出的风雅,可不正是三个月前她好不容易才甩掉的明月?这人怎么倒像个鼻涕虫似的甩都甩不掉?
不过这次明月没有戴他那顶奇怪的长冠,所以她第一次看到明月的脸。
她看这一眼的时候,居然楞住了。
你知道这一瞬间风子想起什么?她想起她十四五岁的时候最喜欢看一本书,里面的故事她大都记不清楚了,却到现在还记得“朗朗如日月之入怀”的夏侯太初和能使敌人丢弃兵刃不忍诛杀的韩子高。
唉十四五岁实在是一个女孩子最爱做梦的时候。
后来她认为那不过是古人的夸大其词。
她从未想过世间竟然会有这样的男子。
这样美的男子。
那漆黑的头发,那皎玉一样的脸色,那细目长眉,即使放在女人身上也显得太妩媚了一些,偏偏在他身上,却是那样的自然和清朗。
还有那神情。
那神情似忧郁,似温柔,却有着种种说不出的高贵与风雅。这世上再没有第二个人能有这样的风度与气质。
他身上那件长袍本来嫌太华丽了些,但是穿在这个人身上竟是再合适不过的。这世上再华丽的装饰若在他身上都绝不会显得过分,都绝对配得起。他若配不起,还有谁配得起?
这个人竟然好像真的是天上的明月。
他简直已可以让这世上的人,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都目眩神迷。
如果风子还是个十五岁的小姑娘,大概已经忍不住要为这神仙一般的少年男子唱首赞歌。尤其是他还对着她露出了那既优雅,又迷人的微笑。
但她已经不是个十五岁,她更不是个花痴。
所以她看到明月对她微笑的时候,只恨不得拿起那盏灯扔到他脸上去。
“我终于等到你了。”明月微笑着说:“等你很不容易。”
“你等我干什么?”风子冷冷地说。
酒和尚虽然是个大老粗也看出了气氛不对,“难道他不是你的朋友?”他立刻瞪着明月嚷道:“他若不是你朋友我就打得他脑袋开花!”而且真的一捋袖子准备上了。
风子只好立刻苦笑着说:“他是我朋友,我们已经认识很久。”
酒和尚立刻就笑起来了,道:“既然是你朋友,那就是我朋友。我应该请你们喝酒。”说完竟然立刻就转身出去买酒了。
这人虽然粗鲁但实在是个豪爽的好朋友。
房子只剩下明月和风子两个人。风子立刻狠狠地瞪着明月道:“你到底要干什么?”
“我只想见你。”明月用一双修长又干净的手把书放在桌子上,笑道:“而且这样我岂非节省了十万两银子。”
风子立刻就明白过来了,刚才那个把她绑来的赵三成竟然也是明月唆使的。
“现在我们也该走了。”明月站起来,拂了拂他洁白的衣服。
“走?”
“你不走?”明月惊讶地说:“你难道真要等他回来喝酒?你难道要等他发现你并不把我当朋友?”
当然不能。风子知道以酒和尚的个性倘若知道了明月真实的身份,一定会忍不住和他打起来。她虽没有真的见过明月的身手,却知道酒和尚如果真的对他出手是一点胜算也没有。
这个人当真是刻毒。
“去哪里?”风子问。
明月笑了:“当然是去绍兴。听说你拿了顾家一样宝贝?”
“狗屁宝贝!”风子居然也忍不住说粗话了:“我连那宝贝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我活到现在都还没去过绍兴!”
“那么,”明月笑道:“难道你不想去弄清楚到底怎么回事?”
风子不说话了,她确实很想,但是她没想过跟这个人一起去。
明月居然看透了她的想法,道:“你的画像现在满街都是,如果没有我你能干什么?”
风子立刻就跟他走了。
所以在四月廿七这一天,他们的马车驶进了绍兴城。
第六章 新娘子(一)
一辆四匹马拉的,又漂亮,又舒适的马车缓缓驶进了绍兴城那条平坦宽阔的石板街道。
这条气派的路也是绍兴城的大富豪捐钱修的。不巧的是,这个好心肠的大富豪正是顾家的老爷子。风子觉得有点讽刺。
她如果早知道明月是用这种方法“帮”她,她宁死也不会让他帮忙的。
他居然买了一大堆漂漂亮亮的衣服首饰还有胭脂水粉,把她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塞在马车里。最离谱的是,他居然一路上都跟别人说她是他新婚的妻子!
现在他居然还有脸坐在她的对面,用他那种自以为很温柔的眼神一直看着她。
但是明月对自己的杰作简直满意极了。
化妆绝对是种神奇的技艺,这一路居然没有一个人认出风子来。
“没想到你居然是个美人。”他忽然说道:“我以前虽认为你长得不错,不过若和真正的美人比起来就差远了。没想到我的眼光居然也有不准的时候。”
风子现在真想把靠垫塞进他那张臭嘴里,再一脚把他踢出去。
马车行至一处装修华丽的四层高楼前停了下来,车夫低声说了一声“到了”,就跳下马车,把台阶放好,恭恭敬敬地站在一旁候着。
“德福楼”是绍兴最大最豪华的酒楼之一,这里的糟溜虾仁和霉干菜烧肉做的也是最好的。每一天都有那么几百个慕名而来的新客或者老主顾来这里,要一壶上好的老酒,慢慢享用美味的菜肴。
初到一个地方若想了解些有用的消息,还有什么地方比一个鱼龙混杂的大酒楼更好呢?
德福楼既然是这么个豪华的大酒楼,店里的伙计当然也是什么样的豪客都见过了。但是他所有见过的人中,没有一个能比现在走上来的人更耀眼的。
那竟是一个神仙般的少年公子,他的衣衫好像雪一样洁白,腰间还系着一块一看就知道价值连城的白璧,甚至他的鞋子上都镶织着金线,但是这一切都无法与他本身那种熠熠的光彩和翩翩的风度相比。
来这里的富豪们大都带着女人,但是现在他们的女人都已在看着这个翩翩的少年,看她们的样子好似都恨不得自己就是那个站在他身边的女人。
若能站在这么样一个男子身边,那是多么荣耀的事情。非但荣耀,而且一定很幸福,因为他的脸色始终那么温柔。
他的身边当然也站着一个女人。
一个美丽到极点的女人。她的个子比一般的女人高一点所以显得更高挑修长。她的脸上敷着薄薄的细粉,虽然有点苍白,更显得像明月一般皎洁。她画了极修长的眉毛,只有这样才能配得上她那双美丽的凤眼,而她那双美丽的凤眼从上来就没有看任何一个人一眼。最让女人嫉妒的还是她修长的颈子上那一条细细的白金丝镶嵌黑珍珠的项链。
这真是一个美丽到极点,也骄傲到极点的少女。
她走上来的时候,并没有像其他的女人那样挽着她们的男人,她根本不必这么做,她的情人是小心翼翼地牵着她的手走上来的,甚至到了桌子旁,也等她一起坐下。
不知道是因为男人的尊重,一个女人才有骄傲的资本,还是因为一个女人够骄傲,男人才尊重她。
少年优雅地拿起菜单让他
>
(本章未完,点击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