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5 部分阅读
做出太过分的事,他也就随她去。
久而久之,初诺对他的感情可以说是极其依赖的了,他就是利用了这一点,来攻击她,攻下最后一道防线。
他演了二十多年的戏,真的就这样结束了,换来的是他意想得到的结局,就在要烫上句点之时,他却发现自己怎么也下不了手,才发现自己原来并没有那么希望她死,每当耳边蜂拥进一声声奶声奶气、甜甜蜜蜜、清清丽丽的“哥,哥哥”的时候,他就真的那么渴望能再亲耳听听她这样唤他,但这终究只会是他在谢幕时的奢望,当他披上那个完美“哥哥”的角色后,他就知道迟早会有那么一天,“哥哥”这个词会成为曾经的过往,触不到碰不到的过去式。
因为每天不知何时何地那些叫声都会无孔不入地钻进他的脑子里,再这样下去终归会有一天自己也会跟着发疯,所以他紧急叫停,订了机票回国调理身心。
但是因为自己这种低落的心情,实在不想透入一丁点给自己的女人看到脆弱的一面,所以他骗了她这个月不回去,想给自己一个放纵失落的机会,在Pub里的过着纸醉金迷的夜生活,只不过是想放空自己,放解心情,好让他以一个依旧潇洒、精明、沉稳的姿态出现在司茉面前,好不让她跟着担心。
可他不知道,正是因为这样才让别人有机可乘,当乘虚而入的顾之行优雅地坐在南司茉身边的时候,她还在一杯杯乐此不疲地灌着烈酒,一点也没有发现旁边距离她越来越近的往昔熟人。
“司茉。”
叫她“司茉”的人多了,她怎么能知道是谁,反正不论是谁,也不会是离这里十条街混迹另一个Pub风花雪月的段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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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巧遇
更新时间:2012-12-12 9:21:31 本章字数:2045
顾之行的朋友们已经在不远处催促,不耐地叫他赶紧过来跳舞,今天是陪一个朋友过来庆祝生日的,没想到会在这里碰到初恋情人,他怎么能不上去打个招呼呢,可是一靠近,看见司茉喝得神志不清,红扑扑的脸埋在绚丽的灯光下,愈发的撩人心魄,他也就不想走了,就当没听见朋友们的召唤,和司茉搭起了话。
他扳过她的双肩,又一只手把她的下巴抬起,试图让她直视他的眼睛:“司茉,司茉,醒醒,我是之行啊,顾之行!”
南司茉带着睁都睁不开的眼睛,努力睁大,脑子一片混乱,但又觉得“顾之行”这三个那么熟悉,可再怎么想看清,想记起眼前近在咫尺的这个人,还是想不起来他到底是谁。
“怎么喝那么多酒?都把自己喝醉了。”
是啊,都把自己喝醉了,她原本是多么有自持力的一个人啊,而且酒量也算不错,所以再怎么喝也不会把自己喝成这步田地,可今天就是想喝,凭什么,凭什么自己就要那么冷静自制呢!凭什么,凭什么是段北的女人就要学会宽容大度呢!凭什么,凭什么他是大佬就要什么都听他的,没有半点自由呢!
今天,此时此刻,她就要放肆地喝,放肆地闹,甚至放肆地哭,想到这,眼泪就真的像黄河决堤似的奔涌而下了,那架势止都止不住。
“你是谁啊,谁都不能管我!谁都不行!我就是要喝,喝喝喝,喝啊。”南司茉捧起龙舌兰倒头就喝,就像喝一瓶白开水,倒着喝的,就没有要停下来喘口气的意思。
一旁的顾之行看不下去了,一把夺下龙舌兰,南司茉一个没留意,就被呛到了,喷出一大口烈酒,顾之行看着难受,一下接着一下地拍着她后背。
南司茉这才转过头仔细端详他,缓缓地念出他的名字:“顾之行。”没有疑问的肯定句,就像一直在见的熟人一样熟稔地叫对方的名。
“嗯,是我,是我,司茉你还好吗?”
她不知道对方是问她糟糕的此时此刻呢,还是像多年未见总要问一句“你过得好吗?”的意思,可是她还是点了点头,很卖力的样子,重逢在这种地方,又加上这种坏透了的表现已经叫她情何以堪了,怎么能再落泪的说着不好呢,只能硬着头皮点头用来弥补这些糟糕到不能再糟的表现。
换歌间隙,顾之行的朋友们从舞池上纷纷下来,走到他们面前,各个热情似火,洋溢着一种年轻的状态,南司茉失落地发现自己比起他们来真是老了,心理上的差距是没办法用一具臭皮相来追平的。
“之行,你太不够意思了,放下我们这一票人就为了追人美女啊。”
弄得南司茉有些窘迫,顾之行立马打起圆场:“别胡说,我来介绍下,司茉这是我一帮狐朋狗友,别介意,你知道的,都是海归说话都那么直来直去的,天生就比别人有优越感,喏,这就是我的初恋情人南司茉了,怎么样,美到爆了吧。”
还不如别解释,别介绍了,说得那么露骨,让南司茉脸上更加挂不住,虽然她本来性格就比较豪爽,说话也很直,但比起这帮人,可谓是小巫见大巫了。
“哦,原来是你小子天天魂牵梦萦的初恋情人啊,难怪都不给我这个寿星面子,跑来跟人搭讪,确实美,美到爆,那我们就不打扰了,你们继续,走,我们玩我们的,你好好享用哦。”
功力真不是常人可比的,三两句就把两人弄得尴尬不已,南司茉本来昏昏沉沉的脑袋瓜子,被他们这么一调侃,倒清醒不少,在顾之行面前,又不想失态,虽然已经失得够可以的了,但还是算了吧,不准备继续喝下去了。
“不好意思,他们平时就那样,别放在心上。”
“哦,没关系,反正那时候也已经习惯了。”刚刚那帮“狐朋”她是不认识,但以前那群“狗友”她是门清,这几年,他交友的类型还是那些,话乱说,情很真的人。
“嗯,不喝了吗?”多年不见,顾之信有些紧张,不过他看她也好不到哪里去。
“嗯,你要不要过去陪那些朋友?”怎么糟糕的重逢还是不要叙旧的好。
可顾之信显然还不想那么快散场:“哦,没事,你去哪?我送你吧。”
“不不不,不用了。”南司茉的双手交差摇得像拨浪鼓,让顾之行没有机会再继续下去,双方留了电话就说Bye了。
本来南司茉以为不会再和他见面了,虽然留了手机,但应该不会再有联系,当初也是因为自己要回国,也算是先放弃这段感情的,当时,虽说是好聚好散,但她知道顾之行心里一直有个结的,但他也没为此放弃学业同她一起回国,算是默认分手了,所以她以为这次相遇他俩也不会再续前缘,毕竟都已经过了那么多年了,何况她现在的身份早已今时不同往日了。
但所谓世事难料,顾之行在第二天就打来了电话,约她见面叙叙旧,她借故昨晚喝得头疼,今天不想出去,改天。
顾之行就和配合地满口答应,结果就很听话的隔日又来了电话,南司茉没法子,面对人家的盛情相约,她也没办法一再拒绝。
正文 相求
更新时间:2012-12-12 9:21:31 本章字数:1868
海归就是海归,做事方式就出其不意,约她见面的地方是高尔夫俱乐部,已经有几个年头没碰过那东西了,但样子还是要有的,一身运动装,太阳帽和太阳镜,把海藻般的栗色长发扎成一个马尾。
见南司茉那么生疏的动作,就知道自回国后大概就没碰过,正好趁此机会从头教起:“记得是我手把手教会你打高尔夫的吧,怎么那么快就忘记了呢?”说这话的时候,他的双手已经覆于她的两手之上,以前再自然不过的动作,现在做起来浑身不自在,南司茉只能一次次地告诉自己,把他当成高尔夫老师就可以了,不要多想,可是越是这么想心情越是无法平复。
以至于就算再次手把手的教她,动作还是非常僵硬,手脚都不听使唤,没几个入洞的,她苦笑地说:“嗯,大概我天生就不适合这项运动。”说罢,就抽离开被他紧紧相偎的身体,走到一边的看椅上了。
他打了没几杆也坐了过来,喝着水,擦着汗,南司茉趁机偷瞄了几眼他的样子,没变,一点也没变,就连头发的长短也差不多,身上还是散发出让人迷醉的薄荷香,有一副深棕色的眼睛,比墨黑的好看。
“这几年过得还好吗?”他突然转过头来看她,原以为自己会慌乱,谁知其实还是很淡定,于是清楚了,他是没变,变的那个人始终都是她。
“好啊,非常好,你呢?还没交女朋友啊?”
就像只有彼此非常熟稔的人才会那么直接的沟通,但与南司茉这样特立独行的女孩沟通就是那么顺其自然,直接得能轻而易举地拉近彼此的距离,她跟谁都一样,顾之行也不会例外。
“怎么有自信?离开了你后我怎么就不能有女朋友了?”
他说得也是实话,南司茉回国后,他依旧留在布里斯托半工半读,这期间换了无数个女朋友,换女朋友的速度比换衣服的频率要高。
“你知道,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现在。”
顾之行明白了,昨晚她虽然喝得烂醉,但也有眼睛看得见他的那些朋友,有男有女,但就是没有关系密切到可以称为女朋友的人。
现在确实没有,应该说在一年前,他就已经玩腻了,各式各样的女人,小到可以喊他叔叔的,大到可以直接做他/妈的,玩累了,玩到最后实在不想再玩下去了,所以也就开始过起了“吃斋念佛”的日子,来还之前欠下那一屁股的女人债。
“是啊,发现你才是最好的。”顾之行半开玩笑半认真的一句话,让南司茉有些难以释怀,不过就算最终不能释怀也好,他们两的关系也不会发生超出朋友外的变化。
“之行,我现在的男友是段北。”见他没什么反应,她一拍脑门旋即补充:“哦,对了,忘了你是海归,刚回来不久吧,段北是云声的当家,云声是香港黑帮势力最大的社团,我就是云声当家的女人,道上的人都要恭敬地喊我一声大嫂的,你,听明白了没?”自己连珠炮似的解释,一环套一环的,像个绕不回去的绕口令,自己说得都有些晕了,所以最后还是要问一句。
没想到,人家那云淡风轻又无所谓地来一句:“嗯,我知道。”
来这么一下,南司茉就更晕了:“你知道?”
他肯定地点点头:“嗯,我知道,我还知道现在你是暂委当家。”
那里足足愣了几秒钟,继而说:“好吧,既然你什么都知道,那你还约我出来干嘛?我们这种黑道之人像你们那种身世清白的人是惹不起的,我们以后还是保持距离的好。”
她有意表现的潇洒点,希望他不要再跟她纠缠不清,不然段北一个恼怒,他就死无藏身之地了。
南司茉当初的决绝,顾之行不是没有领教过,当时他们还是如胶似漆,以为可以相濡以沫的亲密关系,尚且能做到那么绝情,更不要说现在什么都不是,人家更不会为你改变什么了,所以这次相约,顾之行就没想过要用什么爱情来做筹码,比起段北来他显然不够格。
他这次只是想用单纯的友情和昔日的一点美好念情来同她谈:“司茉,这次约你,是为了求你一件事。”
此话一出,南司茉更加迷茫了,这么些年不见了,他还能有什么事求得到她的?她准备好了心情来听听他的故事。
于是两人就在一片绿草地上,聊了起来,一个在说书,一个在听故事,看上起挺和谐的画面,不知道这样的和谐会不会被这个故事而打破?
顾之行再了解她不过了,知道和她拐弯抹角的只会让她心烦,还是选择了开门见山的沟通方式:“我跟你说过在国内我有个弟弟吧?”
“嗯,双胞兄弟。”
正文 关联
更新时间:2012-12-12 9:21:31 本章字数:2185
顾之行笑笑:“是啊,叫顾之信,之信从小就比我乖,而且讨人喜欢,不像我老是像个自闭孩一样躲在旁边不说话,对人不热情,还喜欢背地里使坏,专做一些损人的小恶作剧。
长大点了,就对人冷言冷语,更加不招人待见,也只有他会不嫌弃我,黏在我屁股后头,哥哥长哥哥短的当我是个宝。
八岁时,爸妈就把我赶到布里斯托去了,比起我来,他们和所有的长辈一样都是偏爱之信多一点,所以总想把我这个麻烦送走,到了布里斯托我就跟着阿姨、姨夫了。
虽然他们对我很好,甚至都觉得比我爸妈还要好,但毕竟是寄人篱下,表哥又总是不待见我,就算生性再皮,我也不可能骑在他们亲儿子头上,所以只能让他骑在我头上。
每次争吵、打闹,到最后的妥协、忍气吞声、卑微道歉,我都会想起之信那张善良的脸,以前没少欺负他,可他就是不会同你生气,好像天生就不会生气,后天又不知道怎么培养生气一样,不跟你争,不跟你抢,明明是弟弟却总是要让着我这个哥哥,还堆着笑一点都不委屈。
每逢放假,我总是坐头班飞机回国,不是我有多想那对狠心的爸妈,是因为我实在太想太想我那乖巧,对我言听计从却被我心里骂了几百遍懦夫软瓜的呆头鹅弟弟,就算回国的时间间隔多长,他和我之间就好像从来没分开过一样亲密,他还是奶声奶气地一口一个哥地叫着,变的是我越来越喜欢这个晚我几分钟,跟我有一样的身材、脸庞的弟弟了。
我们是大二的时候认识的吧,也就是二十二岁?”
南司茉不明白为什么前一秒明明还说着他弟弟,怎么下一秒又说起了他们,还没等她肯定的回答,他就自顾自又说了下去,一脸沉浸在回忆里:“嗯,就是那年,不知道之信认识她是什么时候,我只知道他心里一直有个女孩,就是不知道原来那么多年来,他心里的女孩从来都没变过,始终都是她。”
本来南司茉是个很好的听客,他说的那些也是他们在读书的时候,他不曾分享的,可是在这么一个明媚的上午,明明是可以睡到日丈三干,一通电话就被他拖到这来了,还要听那么冗长的故事,故事的他又是她当年青涩的初恋,可是故事的主人翁好像和她又没什么关系,种种这些都让南司茉没兴趣再听下去,果断打断道:“等等等等,之行,如果你是要分享孩提时期,那我觉得自己并非是一个好的听客,你明白我的意思吧?”言下之意就是她与他已经没关系了,他突然像个迟暮的老人与老伴分享着自己的童年琐事,这着实有点奇怪,恕她不能继续奉陪。
顾之行看了她大约三秒,然后尤为云淡风轻的从嘴里吐出三字,这三字就像从地底下钻出的一只瘦骨嶙峋白森森的手,抓住原本她要挪开的脚一样,成功拉住了她不再迈出一步:“恬安静。”
“你认识她?”虽然这三个字入耳时让她惊讶万分,但表面上仍旧是波澜不惊的样子。
就像三年前,她那么果断、冷面的模样,三年后,这个女人真是一点也没变,顾之行不知道她身上到底发生过什么,能让一个女子那么处变不惊,冷漠自制,没有大喜大悲,在她嘻嘻哈哈、大大咧咧的外表下隐藏的是一颗石头心。
“她就是之信一直放在心里的女孩,也就是最后要了他性命的女人。”
直到这时候,她才明白这场躲都躲不过的见面,不是老朋友或者初恋情人的叙旧,也不是普通的诉说衷肠,其实就是早有预谋,早有设计非见不可没有带着半点他们昔日情有目的性的会面。
“你怎么知道我在留意他?”
“你是什么人,我能不了解?在你天真无邪的外表下藏着一颗蠢蠢欲动的心。”
形容得真好,可惜事情没有他想的那么复杂,只是自己在帮段北做事,是的,帮着这个负心汉做事,自己在这拼命,出卖感情,他在那里寻花问柳,花天酒地:“好,就算如此,我为什么要帮你对付他?”
一切都渐渐明了,在段北的指令下她开始留意深桑,对他的背景调查的一清二楚,包括他深爱的女人,讽刺的是就在与深桑“接近”的头一天他就在Pub里和她一言道尽他和那个女人之间的故事,那个女人曾经轰动一时的旷世枪战婚礼,女人的新郎是如何死在子弹下的他都一一倾诉,详细的她都怀疑他没漏掉一个细节,只是她忽视了新郎这个人物关系,经他那么一提醒,她自然而然地就把新郎的名字和眼前这个人的串在了一起,理清了思路。
“为了我们昔日的一点点纠缠不清的情愫。”
“可是段北要他。”此人是段北钦点的,所以自己根本动不了他,除非段北改变了心意,或者深桑哪里出了什么差池,不过可能性不大。
“但要的有戒心,少他一个不少,多他一个不多,可是对于我来说,之信是我的命,你懂吗?”
他耿耿于怀的是婚礼当天因为布里斯托的大雾天气航班延误,没赶得上出席婚礼,导致最终没有见上弟弟最后一面,对于他口口声声说的“命”自己根本无力保护,连送他最后一程都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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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舌战
更新时间:2012-12-12 9:21:32 本章字数:2129
回国后,他做的第一件也是唯一一件事就是调查发生这一惨案所涉及的人员,他不断倒带快进慢进地一而再再而三的重复播放着,高尔夫球场摄像头的录像,画面算是比较清晰,他惊讶的发现弟弟用生命保护的新娘居然就是司茉。
但自己又从父母那得知那女孩名为恬安静,不是什么他初恋情人南司茉。没想到,与自己一模一样的弟弟会喜欢上长得一模一样的女人,不过他实在是没有那个心力去调查恬安静与南司茉的关系,当时所有的心思都放在了这场枪战婚礼上,但枪手混在那么多人群中比较难辨认,但经过了长时间的会看停格,夏幕宸就被他从中揪了出来,再从枪手夏幕宸身上着手调查得知了他与婚礼上另外一个男人的恩怨纠葛,所以他的目标从来就不是他弟弟而是这个男人——深桑,这也得到了录像视频上画面的认证。
原本他只想对付夏幕宸,但夏幕宸已经死了,他只能将矛头转向深桑,至于恬安静这个女人他的确恨之入骨,恨不得抽了她的筋扒了她的皮,丢到沸水里煮,再将她五马分尸,但他就是做不到,因为他非常清楚,之信就是为了这个女人而死的,这个在他心里装上了那么多年直到临死那一刻的女人,且还与司茉长得那么像。
这正是他恨她之处,也是他放过她的原因,这种既恨又无能为力的无助感每分每秒都在吞噬他的神经。
之信居然为了一个女人牺牲了自己年轻的生命,丢下了他这个哥哥以及所有的亲人,真可笑,真是天大的笑话,因为这个笑话他不能动她,连她一根手指,一根头发都不能碰,不然在天国的之信一定不得安生,死都不瞑目。
所以深桑就成了他为弟弟报仇的最终目标,而曾经的初恋竟然成了他报仇路上最重要的秘密武器,起了决定性作用。
南司茉眉头紧锁,一时拿不定主意,有一点他说得没错,他们之间是有着一丝丝情愫的,就算三年不见,他们之所以还能那么心平气和地出来见面,甚至是谈心,谈的又是这么赤/裸/裸的话题还能维持到现在,双方不翻脸,自己不为他的目的翻脸,他也不为她的犹豫不决翻脸,都是因为那段情,那段至今都埋在两人心底里的情。
三年算不清时钟要走多少圈,分钟要跑多少米,但人的记忆是神奇的,一个人能在另一个人脑里,心里可以逗留很久很久,很多个三年,所以三年前的荏苒时光,她都不用花多大力去想那一幕幕就像放电影一样,不断不断播放着,胶片都没泛黄,盛大的记忆是一副有着绚烂色彩的旷世画卷,在她的心里缓缓舒展开,一切都是那么美而绮丽。
他念的是法律,她念的是生物,八竿子打不着的门派,却在一次校园辩论赛中相遇,她才思敏捷、奇思广义,他才高八斗、学富五车,原本两队的形势就紧迫的好像稍稍喘一口对方的唾沫就能那你淹死的地步,再加上两个压轴的南司茉与顾之行,整个大礼堂除了听得到他们俩一个比一个洪亮的声音外,全场静默的好似多说一个字就是对这场激烈的战争最大的羞辱。
因为那种貌似烟硝弥漫的战场氛围,以至于在座的诸位同学都忘记了辩论赛的题目有多么可笑。
顾之行就像她肚子里的蛔虫,连她想什么都知道,就在她还沉浸在美好的大学时代时,却有一个声音从旁响起:“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吗?”
不论他用的是怀柔感情招,还是出于真心的也那么巧在回忆当初,她南司茉还是浅浅地端着笑,点点头回答道:“辩论赛。”
顾之行会心的给了个微笑,并笑出了声,她看了有些发愣,从来不知道原来那么淡淡的笑容竟然还可以笑出声的,还能那么好听婉转柔肠:“还记得当时的题吗?”
“嗯,男性比女性更需要关怀还是女性比男性更需要关怀。”
不错,不用怀疑,这就是大学辩论赛两个强队的题目,更搞笑的是南司茉代表的是男性的观点,反之顾之行就是女性的观点,喋喋不休的不给对方喘气的机会,不过就是因为这样本来上座率不高的大礼堂,随着辩论赛的如火如荼,一直处在高/潮白热化的阶段,一时半会结不了,整整持续了两个多小时,上座率奇迹般的达到了满座,那么无聊的题目居然满座,激烈程度可想而知。
顾之行没再打扰她的回忆,她也是不去惊动彼此的那份小美好,那么纯净的不参杂质。
所谓“不掐不相识”,再说如果辩论赛从一开始就呈现一面倒的情况,谁爱看,赢的一方也不会开心到哪去,所以能遇到对手,双方势均力敌才有趣,最后的结果好像打平了,辩论赛从初选到复选再到半决赛从来没出现过打平,只有决赛出类拔萃实在不相上下的两队遇到了布里斯托大学开赛以来,加上历届第一次出现打平的结果。
两人火速一战成名,被封为才男、才女。两人也正是因为这一战,有了交集,本来以为是英雄见英雄两眼泪汪汪,没想到接触下来两人成了死对头,怎么看对方怎么不顺,可外人看不清门道,总觉得他们那是在赤/裸/裸的打情骂俏,打是情骂是爱,好似一对欢喜冤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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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决然
更新时间:2012-12-12 9:21:32 本章字数:1792
起初顾之行觉得南司茉这人太自以为是到了不自量力的地步,说话行为又太直接,让人受不了,南司茉则觉得顾之行这人太清高桀骜,其实这词和“自以为是”差不太多,所以算是两人的通病,可谁都不承认自己身上的毛病,还觉得他假正经骨子里其实邪恶的很,还要装的一副道貌岸然,怀着一种鲁迅似的批判情怀,好像谁都得罪了他似的,哦,对了,和国内有个作者叫什么韩寒的有的一拼,就是近代的鲁迅,现代的韩寒,人家起码会几个中文,写得一手好文,他呢,只会说ABC,都怀疑他啊哦额依都不会。
可就是这么两人,被旁人捣蹿着从互掐到了玩暧昧,进入暧昧期的时候,两人还能那么自然,一点别扭也没有,这也验证了前面说的两个人的特征,一个“自以为是”一个“清高桀骜”,所以不知道什么叫扭扭捏捏和尴尴尬尬。
都说群众的眼光是雪亮的,群众的威力也是不可小觑的,毫无悬念两人成功跨越了暧昧期,进入正式的交往期。
原本对方看不惯的地方都成了优点,比如南司茉的说话举止随便直接,照顾之行后来的话就是“率真可爱男孩子气”,再比如顾之行的假正经骨子里邪恶的很,看谁谁不爽,非要挑人家的毛病,被南司茉后面解释成“男人不坏女人不爱,批判好啊,说明人家精益求精,是个完美主义者。”一句话——真能瞎扯。
不过交往归交往,女孩子总是要追的,不然人家小姑娘就觉得你没诚意,就觉得恋爱环节少了一个最最重要的环节,这个环节不能漏,一漏就吃大亏了。
所以顾之行就算知道胜利就在前方,还是用尽了十八般武艺博得美人正式投怀送抱来。
什么为两人找了个爱心小屋,其实就是个不足五十平方米的小破屋,买了几张彩纸找了班里手工好的女生帮着剪剪画画弄弄,捣鼓成一个乱七八糟又五颜六色的小屋。
没事在屋里抱着把吉他,其实刚买回来几天,还没能弹一手完整的曲子,就瞎弹弹整出个不太难听的旋律,急性编几个单词混在一起,边弹边唱整的自己好像多有才似的,说是写了几天几夜原创歌曲,只为博美人一笑。
有时下个厨房什么的,寄人篱下没现成饭吃,练就了他一手好厨艺倒是真的,这个倒真没有浑水摸鱼,南司茉吃得开心,他抱得放心。
他最好的一点是没什么大男子主意,比方说两人在路上逛街,她鞋带松开了,自己还没留意,他已经蹲下为她系鞋带了,他绑得蝴蝶结总是那么好看,以至于南司茉自己出门要穿系带的鞋,自己都不高兴动手,直接在玄关处大叫一声,他就得屁颠屁颠过来为她绑鞋带,就是为了能得到她主动献在脸上的啵啵,然后听一句“你绑得蝴蝶结最好看了。”以示鼓励。
如果说这些都算是追人姑娘过程的话,大家觉得靠谱吗?可当南司茉笑脸盈盈地勾着他脖子在大街上大呼小叫道:“我同意做你的女朋友了。”的时候,顾之行心里真觉得好笑,因为这哪是追,这分明早就是他女朋友了嘛,不过小女孩嘛,总是要哄哄自己,觉得有个“追”才能有“得”。
就这样,两人甜甜蜜蜜又打打闹闹的屈居一个小破屋里两年,临近毕业的时候,她却说要走,要回国,什么学历也不要了,他也不要了,他才觉得这才是最最可笑的地方,问她为什么要回国她不说,他逼得紧了,她蹦出句与你无关,原来这两年人家是闹着玩的,连一句要走的理由都不屑于留给你,因为你从头到尾,至始至终就是个傻瓜,就是个无关紧要、无关痛痒的过路甲乙丙丁。
南司茉心里有多苦,她不能言语,顾之行心里有多苦,她又看在眼里,她自己那些破事实在不便拿出来与他分享,对,一切看起来好像都不太通,就算再怎么紧要的事,也不差那么几个月的时间,再等几个月他们就可以拿着布里斯托大学的毕业证书一起回国,可她偏偏在这个时候弃了他,什么理由也没留下,丢下布里斯托的一切,就是那么决绝地要走。
那是因为,她在香港一直托付着朋友终于打通了关系,保送她进那一年的警校,并且打包票可以顺利毕业加入警队,而恰恰就是在那么几个月里的一月她要赶回去参加入试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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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理由
更新时间:2012-12-12 9:21:32 本章字数:2009
而她非要进警队的原因无非就是可以光明正大的翻旧案,将当年的疑点一一攻破,查清她父母的案子,而不是像警方当年一样草草结案了事,本来那个嫌疑犯一看就是老实巴交的人,当年的案子警方也是苦于找不到线索,搁置在那儿焦头烂额,就在陷入僵局时突然就有那么一老实人前来自首,警方这边巴不得快点结案交差,就随随便便办了这案子。
所以三年前好不容易有那么一个稳进警校,稳毕业入警队的机会,她怎么可能放弃,可自己的身世又是那么复杂,她要怎么和顾之行说,就算说清楚了,他万一意气用事也要放弃布里斯托的学业陪她回国,她怎么担当得起这个责任。
况且他跟着回来非但帮不了她忙,还会惹出更多的麻烦,先不说别的,就是她干爹蓝墨这关她都不知道怎么过。
表面上蓝墨是她干爹,当然这表面只限于几个人知道,除了她自己和蓝墨还有蓝小竹以外,就没有第三个人知道。
实际上她就是他的地下情人,都不算是他的女人,他连她的存在都不想让人知道,更不要说做他名正言顺的女人了。
她突然很想知道对于她的身世身份,现在在她面前的顾之行到底知道多少:“那你现在知道我三年前为什么要离开布里斯托的原因了?”
顾之行显然没做好准备,愣了一下,随即说:“不知道,只知道你回国后,就去考警校进了警校,顺利毕业做了警察,难道和这个有关?”
“那你知道我为什么那么决然的要走?”
“司茉,我不是警察。”
虽然她完全听出了他语气里的委屈和不安以及愧疚,可是她就是没控制好自己的情绪,或者说一直以来她都压抑太久,无处发泄,只能拉一个说一个:“可是你调查了我!你想利用我来达成你复仇的目的,既然你要调查我,为什么不去查查清楚。”
“对不起,司茉,我也是无意中听说你是云声现任头头,所以才查了一二,我无心伤害任何人,伤害了你,我真的很抱歉。”
瞧,这话说的要多动听有多动听,可是有什么办法呢,谁让自己就是他口中的云声现任头头呢,不再是当年那个第一次被他牵牵手就会脸红的单纯女生了。
“好吧,我接受你的道歉,作为补偿你也听听我的故事吧。”
“正好我也正想问你来着,怎么就成了云声当家,就是苦于找不到切入的方式,避免大家的尴尬。”他的眉头挑起,煞是好看,像是两剑入鬓,俊朗非凡,她搞不懂自己何德何能,上天让她遇到的总是一个比一个俊逸的男子,先是他吧,大学的时候就是在那么多金发碧眼,有着深邃雕刻般的洋Boys中,也是出类拔萃,鹤立鸡群的一位,再加上良好的素质,超群的学术,绅士又超爱玩的双重个性,不知拢获了多少洋妞及留学生的芳心,但莫名其妙的他就对她动了心。
再说段北吧,认识他的时候,已经快三十的人了,都说男人三十一枝花,在他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沉稳大气,不怒而威的气势无人能及,内敛静制,可狠起来不留余地,如果不发号施令,不谋财害命,就算他手拿刀子抵着你,你都会觉得那是把道具,用来吓吓你,因为你绝对想不到那么一个温文尔雅的好看男子,会动了杀机。
然后是刚接触不久的深桑,他的美怎么说呢,外表就只能用“美”不能用“俊”“帅”,虽然脸部线条也是轮廓分明,五官像刻刀刻出来的清晰,但不知为什么光打在上面就显得很柔美,柔美到你一时辨别不清这人究竟是人是妖。
而脸部表情总是那冷,笑的时候也是抿嘴浅笑,不给自己放肆的余地,整个身材也是说不清的感觉,看上去单薄实际隐隐约约又能看到强壮的肌肉,总之是个传奇矛盾体的承载,但绝不会削减他的美。
自己不自禁的就将这三人一一回忆了个遍,而身边的顾之行确实比三年前成熟了不少,静静地等着她开口,没有一句催促,没有一点不耐,这在三年前是决定不可能发生的。当然,这也有可能是因着他们俩不同往日的关系。
但也正是因着不一样的关系,她才能敞开心扉的对他倾诉,娓娓道来,因为这不会是一个Boy friend,等同于情人想听的伴侣故事:“嗯,那年回来确实就是因为要考香港警察,本身我的条件不够,又急于求成,所以一直拖着这里的朋友帮我疏通关系,好不容易有了结果,有了成功的机会所以我就回来了。
不告诉是因为两点,一、按你当年的小孩子脾气,我如果向你道明,我百分之百肯定你会死缠烂打,或者自作主张地跟我一起回来,我不想耽误你前程。( 陌路凉城 http://www.xlawen.com/kan/3338/ )
久而久之,初诺对他的感情可以说是极其依赖的了,他就是利用了这一点,来攻击她,攻下最后一道防线。
他演了二十多年的戏,真的就这样结束了,换来的是他意想得到的结局,就在要烫上句点之时,他却发现自己怎么也下不了手,才发现自己原来并没有那么希望她死,每当耳边蜂拥进一声声奶声奶气、甜甜蜜蜜、清清丽丽的“哥,哥哥”的时候,他就真的那么渴望能再亲耳听听她这样唤他,但这终究只会是他在谢幕时的奢望,当他披上那个完美“哥哥”的角色后,他就知道迟早会有那么一天,“哥哥”这个词会成为曾经的过往,触不到碰不到的过去式。
因为每天不知何时何地那些叫声都会无孔不入地钻进他的脑子里,再这样下去终归会有一天自己也会跟着发疯,所以他紧急叫停,订了机票回国调理身心。
但是因为自己这种低落的心情,实在不想透入一丁点给自己的女人看到脆弱的一面,所以他骗了她这个月不回去,想给自己一个放纵失落的机会,在Pub里的过着纸醉金迷的夜生活,只不过是想放空自己,放解心情,好让他以一个依旧潇洒、精明、沉稳的姿态出现在司茉面前,好不让她跟着担心。
可他不知道,正是因为这样才让别人有机可乘,当乘虚而入的顾之行优雅地坐在南司茉身边的时候,她还在一杯杯乐此不疲地灌着烈酒,一点也没有发现旁边距离她越来越近的往昔熟人。
“司茉。”
叫她“司茉”的人多了,她怎么能知道是谁,反正不论是谁,也不会是离这里十条街混迹另一个Pub风花雪月的段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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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巧遇
更新时间:2012-12-12 9:21:31 本章字数:2045
顾之行的朋友们已经在不远处催促,不耐地叫他赶紧过来跳舞,今天是陪一个朋友过来庆祝生日的,没想到会在这里碰到初恋情人,他怎么能不上去打个招呼呢,可是一靠近,看见司茉喝得神志不清,红扑扑的脸埋在绚丽的灯光下,愈发的撩人心魄,他也就不想走了,就当没听见朋友们的召唤,和司茉搭起了话。
他扳过她的双肩,又一只手把她的下巴抬起,试图让她直视他的眼睛:“司茉,司茉,醒醒,我是之行啊,顾之行!”
南司茉带着睁都睁不开的眼睛,努力睁大,脑子一片混乱,但又觉得“顾之行”这三个那么熟悉,可再怎么想看清,想记起眼前近在咫尺的这个人,还是想不起来他到底是谁。
“怎么喝那么多酒?都把自己喝醉了。”
是啊,都把自己喝醉了,她原本是多么有自持力的一个人啊,而且酒量也算不错,所以再怎么喝也不会把自己喝成这步田地,可今天就是想喝,凭什么,凭什么自己就要那么冷静自制呢!凭什么,凭什么是段北的女人就要学会宽容大度呢!凭什么,凭什么他是大佬就要什么都听他的,没有半点自由呢!
今天,此时此刻,她就要放肆地喝,放肆地闹,甚至放肆地哭,想到这,眼泪就真的像黄河决堤似的奔涌而下了,那架势止都止不住。
“你是谁啊,谁都不能管我!谁都不行!我就是要喝,喝喝喝,喝啊。”南司茉捧起龙舌兰倒头就喝,就像喝一瓶白开水,倒着喝的,就没有要停下来喘口气的意思。
一旁的顾之行看不下去了,一把夺下龙舌兰,南司茉一个没留意,就被呛到了,喷出一大口烈酒,顾之行看着难受,一下接着一下地拍着她后背。
南司茉这才转过头仔细端详他,缓缓地念出他的名字:“顾之行。”没有疑问的肯定句,就像一直在见的熟人一样熟稔地叫对方的名。
“嗯,是我,是我,司茉你还好吗?”
她不知道对方是问她糟糕的此时此刻呢,还是像多年未见总要问一句“你过得好吗?”的意思,可是她还是点了点头,很卖力的样子,重逢在这种地方,又加上这种坏透了的表现已经叫她情何以堪了,怎么能再落泪的说着不好呢,只能硬着头皮点头用来弥补这些糟糕到不能再糟的表现。
换歌间隙,顾之行的朋友们从舞池上纷纷下来,走到他们面前,各个热情似火,洋溢着一种年轻的状态,南司茉失落地发现自己比起他们来真是老了,心理上的差距是没办法用一具臭皮相来追平的。
“之行,你太不够意思了,放下我们这一票人就为了追人美女啊。”
弄得南司茉有些窘迫,顾之行立马打起圆场:“别胡说,我来介绍下,司茉这是我一帮狐朋狗友,别介意,你知道的,都是海归说话都那么直来直去的,天生就比别人有优越感,喏,这就是我的初恋情人南司茉了,怎么样,美到爆了吧。”
还不如别解释,别介绍了,说得那么露骨,让南司茉脸上更加挂不住,虽然她本来性格就比较豪爽,说话也很直,但比起这帮人,可谓是小巫见大巫了。
“哦,原来是你小子天天魂牵梦萦的初恋情人啊,难怪都不给我这个寿星面子,跑来跟人搭讪,确实美,美到爆,那我们就不打扰了,你们继续,走,我们玩我们的,你好好享用哦。”
功力真不是常人可比的,三两句就把两人弄得尴尬不已,南司茉本来昏昏沉沉的脑袋瓜子,被他们这么一调侃,倒清醒不少,在顾之行面前,又不想失态,虽然已经失得够可以的了,但还是算了吧,不准备继续喝下去了。
“不好意思,他们平时就那样,别放在心上。”
“哦,没关系,反正那时候也已经习惯了。”刚刚那帮“狐朋”她是不认识,但以前那群“狗友”她是门清,这几年,他交友的类型还是那些,话乱说,情很真的人。
“嗯,不喝了吗?”多年不见,顾之信有些紧张,不过他看她也好不到哪里去。
“嗯,你要不要过去陪那些朋友?”怎么糟糕的重逢还是不要叙旧的好。
可顾之信显然还不想那么快散场:“哦,没事,你去哪?我送你吧。”
“不不不,不用了。”南司茉的双手交差摇得像拨浪鼓,让顾之行没有机会再继续下去,双方留了电话就说Bye了。
本来南司茉以为不会再和他见面了,虽然留了手机,但应该不会再有联系,当初也是因为自己要回国,也算是先放弃这段感情的,当时,虽说是好聚好散,但她知道顾之行心里一直有个结的,但他也没为此放弃学业同她一起回国,算是默认分手了,所以她以为这次相遇他俩也不会再续前缘,毕竟都已经过了那么多年了,何况她现在的身份早已今时不同往日了。
但所谓世事难料,顾之行在第二天就打来了电话,约她见面叙叙旧,她借故昨晚喝得头疼,今天不想出去,改天。
顾之行就和配合地满口答应,结果就很听话的隔日又来了电话,南司茉没法子,面对人家的盛情相约,她也没办法一再拒绝。
正文 相求
更新时间:2012-12-12 9:21:31 本章字数:1868
海归就是海归,做事方式就出其不意,约她见面的地方是高尔夫俱乐部,已经有几个年头没碰过那东西了,但样子还是要有的,一身运动装,太阳帽和太阳镜,把海藻般的栗色长发扎成一个马尾。
见南司茉那么生疏的动作,就知道自回国后大概就没碰过,正好趁此机会从头教起:“记得是我手把手教会你打高尔夫的吧,怎么那么快就忘记了呢?”说这话的时候,他的双手已经覆于她的两手之上,以前再自然不过的动作,现在做起来浑身不自在,南司茉只能一次次地告诉自己,把他当成高尔夫老师就可以了,不要多想,可是越是这么想心情越是无法平复。
以至于就算再次手把手的教她,动作还是非常僵硬,手脚都不听使唤,没几个入洞的,她苦笑地说:“嗯,大概我天生就不适合这项运动。”说罢,就抽离开被他紧紧相偎的身体,走到一边的看椅上了。
他打了没几杆也坐了过来,喝着水,擦着汗,南司茉趁机偷瞄了几眼他的样子,没变,一点也没变,就连头发的长短也差不多,身上还是散发出让人迷醉的薄荷香,有一副深棕色的眼睛,比墨黑的好看。
“这几年过得还好吗?”他突然转过头来看她,原以为自己会慌乱,谁知其实还是很淡定,于是清楚了,他是没变,变的那个人始终都是她。
“好啊,非常好,你呢?还没交女朋友啊?”
就像只有彼此非常熟稔的人才会那么直接的沟通,但与南司茉这样特立独行的女孩沟通就是那么顺其自然,直接得能轻而易举地拉近彼此的距离,她跟谁都一样,顾之行也不会例外。
“怎么有自信?离开了你后我怎么就不能有女朋友了?”
他说得也是实话,南司茉回国后,他依旧留在布里斯托半工半读,这期间换了无数个女朋友,换女朋友的速度比换衣服的频率要高。
“你知道,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现在。”
顾之行明白了,昨晚她虽然喝得烂醉,但也有眼睛看得见他的那些朋友,有男有女,但就是没有关系密切到可以称为女朋友的人。
现在确实没有,应该说在一年前,他就已经玩腻了,各式各样的女人,小到可以喊他叔叔的,大到可以直接做他/妈的,玩累了,玩到最后实在不想再玩下去了,所以也就开始过起了“吃斋念佛”的日子,来还之前欠下那一屁股的女人债。
“是啊,发现你才是最好的。”顾之行半开玩笑半认真的一句话,让南司茉有些难以释怀,不过就算最终不能释怀也好,他们两的关系也不会发生超出朋友外的变化。
“之行,我现在的男友是段北。”见他没什么反应,她一拍脑门旋即补充:“哦,对了,忘了你是海归,刚回来不久吧,段北是云声的当家,云声是香港黑帮势力最大的社团,我就是云声当家的女人,道上的人都要恭敬地喊我一声大嫂的,你,听明白了没?”自己连珠炮似的解释,一环套一环的,像个绕不回去的绕口令,自己说得都有些晕了,所以最后还是要问一句。
没想到,人家那云淡风轻又无所谓地来一句:“嗯,我知道。”
来这么一下,南司茉就更晕了:“你知道?”
他肯定地点点头:“嗯,我知道,我还知道现在你是暂委当家。”
那里足足愣了几秒钟,继而说:“好吧,既然你什么都知道,那你还约我出来干嘛?我们这种黑道之人像你们那种身世清白的人是惹不起的,我们以后还是保持距离的好。”
她有意表现的潇洒点,希望他不要再跟她纠缠不清,不然段北一个恼怒,他就死无藏身之地了。
南司茉当初的决绝,顾之行不是没有领教过,当时他们还是如胶似漆,以为可以相濡以沫的亲密关系,尚且能做到那么绝情,更不要说现在什么都不是,人家更不会为你改变什么了,所以这次相约,顾之行就没想过要用什么爱情来做筹码,比起段北来他显然不够格。
他这次只是想用单纯的友情和昔日的一点美好念情来同她谈:“司茉,这次约你,是为了求你一件事。”
此话一出,南司茉更加迷茫了,这么些年不见了,他还能有什么事求得到她的?她准备好了心情来听听他的故事。
于是两人就在一片绿草地上,聊了起来,一个在说书,一个在听故事,看上起挺和谐的画面,不知道这样的和谐会不会被这个故事而打破?
顾之行再了解她不过了,知道和她拐弯抹角的只会让她心烦,还是选择了开门见山的沟通方式:“我跟你说过在国内我有个弟弟吧?”
“嗯,双胞兄弟。”
正文 关联
更新时间:2012-12-12 9:21:31 本章字数:2185
顾之行笑笑:“是啊,叫顾之信,之信从小就比我乖,而且讨人喜欢,不像我老是像个自闭孩一样躲在旁边不说话,对人不热情,还喜欢背地里使坏,专做一些损人的小恶作剧。
长大点了,就对人冷言冷语,更加不招人待见,也只有他会不嫌弃我,黏在我屁股后头,哥哥长哥哥短的当我是个宝。
八岁时,爸妈就把我赶到布里斯托去了,比起我来,他们和所有的长辈一样都是偏爱之信多一点,所以总想把我这个麻烦送走,到了布里斯托我就跟着阿姨、姨夫了。
虽然他们对我很好,甚至都觉得比我爸妈还要好,但毕竟是寄人篱下,表哥又总是不待见我,就算生性再皮,我也不可能骑在他们亲儿子头上,所以只能让他骑在我头上。
每次争吵、打闹,到最后的妥协、忍气吞声、卑微道歉,我都会想起之信那张善良的脸,以前没少欺负他,可他就是不会同你生气,好像天生就不会生气,后天又不知道怎么培养生气一样,不跟你争,不跟你抢,明明是弟弟却总是要让着我这个哥哥,还堆着笑一点都不委屈。
每逢放假,我总是坐头班飞机回国,不是我有多想那对狠心的爸妈,是因为我实在太想太想我那乖巧,对我言听计从却被我心里骂了几百遍懦夫软瓜的呆头鹅弟弟,就算回国的时间间隔多长,他和我之间就好像从来没分开过一样亲密,他还是奶声奶气地一口一个哥地叫着,变的是我越来越喜欢这个晚我几分钟,跟我有一样的身材、脸庞的弟弟了。
我们是大二的时候认识的吧,也就是二十二岁?”
南司茉不明白为什么前一秒明明还说着他弟弟,怎么下一秒又说起了他们,还没等她肯定的回答,他就自顾自又说了下去,一脸沉浸在回忆里:“嗯,就是那年,不知道之信认识她是什么时候,我只知道他心里一直有个女孩,就是不知道原来那么多年来,他心里的女孩从来都没变过,始终都是她。”
本来南司茉是个很好的听客,他说的那些也是他们在读书的时候,他不曾分享的,可是在这么一个明媚的上午,明明是可以睡到日丈三干,一通电话就被他拖到这来了,还要听那么冗长的故事,故事的他又是她当年青涩的初恋,可是故事的主人翁好像和她又没什么关系,种种这些都让南司茉没兴趣再听下去,果断打断道:“等等等等,之行,如果你是要分享孩提时期,那我觉得自己并非是一个好的听客,你明白我的意思吧?”言下之意就是她与他已经没关系了,他突然像个迟暮的老人与老伴分享着自己的童年琐事,这着实有点奇怪,恕她不能继续奉陪。
顾之行看了她大约三秒,然后尤为云淡风轻的从嘴里吐出三字,这三字就像从地底下钻出的一只瘦骨嶙峋白森森的手,抓住原本她要挪开的脚一样,成功拉住了她不再迈出一步:“恬安静。”
“你认识她?”虽然这三个字入耳时让她惊讶万分,但表面上仍旧是波澜不惊的样子。
就像三年前,她那么果断、冷面的模样,三年后,这个女人真是一点也没变,顾之行不知道她身上到底发生过什么,能让一个女子那么处变不惊,冷漠自制,没有大喜大悲,在她嘻嘻哈哈、大大咧咧的外表下隐藏的是一颗石头心。
“她就是之信一直放在心里的女孩,也就是最后要了他性命的女人。”
直到这时候,她才明白这场躲都躲不过的见面,不是老朋友或者初恋情人的叙旧,也不是普通的诉说衷肠,其实就是早有预谋,早有设计非见不可没有带着半点他们昔日情有目的性的会面。
“你怎么知道我在留意他?”
“你是什么人,我能不了解?在你天真无邪的外表下藏着一颗蠢蠢欲动的心。”
形容得真好,可惜事情没有他想的那么复杂,只是自己在帮段北做事,是的,帮着这个负心汉做事,自己在这拼命,出卖感情,他在那里寻花问柳,花天酒地:“好,就算如此,我为什么要帮你对付他?”
一切都渐渐明了,在段北的指令下她开始留意深桑,对他的背景调查的一清二楚,包括他深爱的女人,讽刺的是就在与深桑“接近”的头一天他就在Pub里和她一言道尽他和那个女人之间的故事,那个女人曾经轰动一时的旷世枪战婚礼,女人的新郎是如何死在子弹下的他都一一倾诉,详细的她都怀疑他没漏掉一个细节,只是她忽视了新郎这个人物关系,经他那么一提醒,她自然而然地就把新郎的名字和眼前这个人的串在了一起,理清了思路。
“为了我们昔日的一点点纠缠不清的情愫。”
“可是段北要他。”此人是段北钦点的,所以自己根本动不了他,除非段北改变了心意,或者深桑哪里出了什么差池,不过可能性不大。
“但要的有戒心,少他一个不少,多他一个不多,可是对于我来说,之信是我的命,你懂吗?”
他耿耿于怀的是婚礼当天因为布里斯托的大雾天气航班延误,没赶得上出席婚礼,导致最终没有见上弟弟最后一面,对于他口口声声说的“命”自己根本无力保护,连送他最后一程都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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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哈啊,又是一个周末,祝大家玩的开心,同样也祝我亲爱的老爸:老余同志岁年年有今日,岁岁有今朝,生日快乐!!!
正文 舌战
更新时间:2012-12-12 9:21:32 本章字数:2129
回国后,他做的第一件也是唯一一件事就是调查发生这一惨案所涉及的人员,他不断倒带快进慢进地一而再再而三的重复播放着,高尔夫球场摄像头的录像,画面算是比较清晰,他惊讶的发现弟弟用生命保护的新娘居然就是司茉。
但自己又从父母那得知那女孩名为恬安静,不是什么他初恋情人南司茉。没想到,与自己一模一样的弟弟会喜欢上长得一模一样的女人,不过他实在是没有那个心力去调查恬安静与南司茉的关系,当时所有的心思都放在了这场枪战婚礼上,但枪手混在那么多人群中比较难辨认,但经过了长时间的会看停格,夏幕宸就被他从中揪了出来,再从枪手夏幕宸身上着手调查得知了他与婚礼上另外一个男人的恩怨纠葛,所以他的目标从来就不是他弟弟而是这个男人——深桑,这也得到了录像视频上画面的认证。
原本他只想对付夏幕宸,但夏幕宸已经死了,他只能将矛头转向深桑,至于恬安静这个女人他的确恨之入骨,恨不得抽了她的筋扒了她的皮,丢到沸水里煮,再将她五马分尸,但他就是做不到,因为他非常清楚,之信就是为了这个女人而死的,这个在他心里装上了那么多年直到临死那一刻的女人,且还与司茉长得那么像。
这正是他恨她之处,也是他放过她的原因,这种既恨又无能为力的无助感每分每秒都在吞噬他的神经。
之信居然为了一个女人牺牲了自己年轻的生命,丢下了他这个哥哥以及所有的亲人,真可笑,真是天大的笑话,因为这个笑话他不能动她,连她一根手指,一根头发都不能碰,不然在天国的之信一定不得安生,死都不瞑目。
所以深桑就成了他为弟弟报仇的最终目标,而曾经的初恋竟然成了他报仇路上最重要的秘密武器,起了决定性作用。
南司茉眉头紧锁,一时拿不定主意,有一点他说得没错,他们之间是有着一丝丝情愫的,就算三年不见,他们之所以还能那么心平气和地出来见面,甚至是谈心,谈的又是这么赤/裸/裸的话题还能维持到现在,双方不翻脸,自己不为他的目的翻脸,他也不为她的犹豫不决翻脸,都是因为那段情,那段至今都埋在两人心底里的情。
三年算不清时钟要走多少圈,分钟要跑多少米,但人的记忆是神奇的,一个人能在另一个人脑里,心里可以逗留很久很久,很多个三年,所以三年前的荏苒时光,她都不用花多大力去想那一幕幕就像放电影一样,不断不断播放着,胶片都没泛黄,盛大的记忆是一副有着绚烂色彩的旷世画卷,在她的心里缓缓舒展开,一切都是那么美而绮丽。
他念的是法律,她念的是生物,八竿子打不着的门派,却在一次校园辩论赛中相遇,她才思敏捷、奇思广义,他才高八斗、学富五车,原本两队的形势就紧迫的好像稍稍喘一口对方的唾沫就能那你淹死的地步,再加上两个压轴的南司茉与顾之行,整个大礼堂除了听得到他们俩一个比一个洪亮的声音外,全场静默的好似多说一个字就是对这场激烈的战争最大的羞辱。
因为那种貌似烟硝弥漫的战场氛围,以至于在座的诸位同学都忘记了辩论赛的题目有多么可笑。
顾之行就像她肚子里的蛔虫,连她想什么都知道,就在她还沉浸在美好的大学时代时,却有一个声音从旁响起:“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吗?”
不论他用的是怀柔感情招,还是出于真心的也那么巧在回忆当初,她南司茉还是浅浅地端着笑,点点头回答道:“辩论赛。”
顾之行会心的给了个微笑,并笑出了声,她看了有些发愣,从来不知道原来那么淡淡的笑容竟然还可以笑出声的,还能那么好听婉转柔肠:“还记得当时的题吗?”
“嗯,男性比女性更需要关怀还是女性比男性更需要关怀。”
不错,不用怀疑,这就是大学辩论赛两个强队的题目,更搞笑的是南司茉代表的是男性的观点,反之顾之行就是女性的观点,喋喋不休的不给对方喘气的机会,不过就是因为这样本来上座率不高的大礼堂,随着辩论赛的如火如荼,一直处在高/潮白热化的阶段,一时半会结不了,整整持续了两个多小时,上座率奇迹般的达到了满座,那么无聊的题目居然满座,激烈程度可想而知。
顾之行没再打扰她的回忆,她也是不去惊动彼此的那份小美好,那么纯净的不参杂质。
所谓“不掐不相识”,再说如果辩论赛从一开始就呈现一面倒的情况,谁爱看,赢的一方也不会开心到哪去,所以能遇到对手,双方势均力敌才有趣,最后的结果好像打平了,辩论赛从初选到复选再到半决赛从来没出现过打平,只有决赛出类拔萃实在不相上下的两队遇到了布里斯托大学开赛以来,加上历届第一次出现打平的结果。
两人火速一战成名,被封为才男、才女。两人也正是因为这一战,有了交集,本来以为是英雄见英雄两眼泪汪汪,没想到接触下来两人成了死对头,怎么看对方怎么不顺,可外人看不清门道,总觉得他们那是在赤/裸/裸的打情骂俏,打是情骂是爱,好似一对欢喜冤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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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决然
更新时间:2012-12-12 9:21:32 本章字数:1792
起初顾之行觉得南司茉这人太自以为是到了不自量力的地步,说话行为又太直接,让人受不了,南司茉则觉得顾之行这人太清高桀骜,其实这词和“自以为是”差不太多,所以算是两人的通病,可谁都不承认自己身上的毛病,还觉得他假正经骨子里其实邪恶的很,还要装的一副道貌岸然,怀着一种鲁迅似的批判情怀,好像谁都得罪了他似的,哦,对了,和国内有个作者叫什么韩寒的有的一拼,就是近代的鲁迅,现代的韩寒,人家起码会几个中文,写得一手好文,他呢,只会说ABC,都怀疑他啊哦额依都不会。
可就是这么两人,被旁人捣蹿着从互掐到了玩暧昧,进入暧昧期的时候,两人还能那么自然,一点别扭也没有,这也验证了前面说的两个人的特征,一个“自以为是”一个“清高桀骜”,所以不知道什么叫扭扭捏捏和尴尴尬尬。
都说群众的眼光是雪亮的,群众的威力也是不可小觑的,毫无悬念两人成功跨越了暧昧期,进入正式的交往期。
原本对方看不惯的地方都成了优点,比如南司茉的说话举止随便直接,照顾之行后来的话就是“率真可爱男孩子气”,再比如顾之行的假正经骨子里邪恶的很,看谁谁不爽,非要挑人家的毛病,被南司茉后面解释成“男人不坏女人不爱,批判好啊,说明人家精益求精,是个完美主义者。”一句话——真能瞎扯。
不过交往归交往,女孩子总是要追的,不然人家小姑娘就觉得你没诚意,就觉得恋爱环节少了一个最最重要的环节,这个环节不能漏,一漏就吃大亏了。
所以顾之行就算知道胜利就在前方,还是用尽了十八般武艺博得美人正式投怀送抱来。
什么为两人找了个爱心小屋,其实就是个不足五十平方米的小破屋,买了几张彩纸找了班里手工好的女生帮着剪剪画画弄弄,捣鼓成一个乱七八糟又五颜六色的小屋。
没事在屋里抱着把吉他,其实刚买回来几天,还没能弹一手完整的曲子,就瞎弹弹整出个不太难听的旋律,急性编几个单词混在一起,边弹边唱整的自己好像多有才似的,说是写了几天几夜原创歌曲,只为博美人一笑。
有时下个厨房什么的,寄人篱下没现成饭吃,练就了他一手好厨艺倒是真的,这个倒真没有浑水摸鱼,南司茉吃得开心,他抱得放心。
他最好的一点是没什么大男子主意,比方说两人在路上逛街,她鞋带松开了,自己还没留意,他已经蹲下为她系鞋带了,他绑得蝴蝶结总是那么好看,以至于南司茉自己出门要穿系带的鞋,自己都不高兴动手,直接在玄关处大叫一声,他就得屁颠屁颠过来为她绑鞋带,就是为了能得到她主动献在脸上的啵啵,然后听一句“你绑得蝴蝶结最好看了。”以示鼓励。
如果说这些都算是追人姑娘过程的话,大家觉得靠谱吗?可当南司茉笑脸盈盈地勾着他脖子在大街上大呼小叫道:“我同意做你的女朋友了。”的时候,顾之行心里真觉得好笑,因为这哪是追,这分明早就是他女朋友了嘛,不过小女孩嘛,总是要哄哄自己,觉得有个“追”才能有“得”。
就这样,两人甜甜蜜蜜又打打闹闹的屈居一个小破屋里两年,临近毕业的时候,她却说要走,要回国,什么学历也不要了,他也不要了,他才觉得这才是最最可笑的地方,问她为什么要回国她不说,他逼得紧了,她蹦出句与你无关,原来这两年人家是闹着玩的,连一句要走的理由都不屑于留给你,因为你从头到尾,至始至终就是个傻瓜,就是个无关紧要、无关痛痒的过路甲乙丙丁。
南司茉心里有多苦,她不能言语,顾之行心里有多苦,她又看在眼里,她自己那些破事实在不便拿出来与他分享,对,一切看起来好像都不太通,就算再怎么紧要的事,也不差那么几个月的时间,再等几个月他们就可以拿着布里斯托大学的毕业证书一起回国,可她偏偏在这个时候弃了他,什么理由也没留下,丢下布里斯托的一切,就是那么决绝地要走。
那是因为,她在香港一直托付着朋友终于打通了关系,保送她进那一年的警校,并且打包票可以顺利毕业加入警队,而恰恰就是在那么几个月里的一月她要赶回去参加入试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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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理由
更新时间:2012-12-12 9:21:32 本章字数:2009
而她非要进警队的原因无非就是可以光明正大的翻旧案,将当年的疑点一一攻破,查清她父母的案子,而不是像警方当年一样草草结案了事,本来那个嫌疑犯一看就是老实巴交的人,当年的案子警方也是苦于找不到线索,搁置在那儿焦头烂额,就在陷入僵局时突然就有那么一老实人前来自首,警方这边巴不得快点结案交差,就随随便便办了这案子。
所以三年前好不容易有那么一个稳进警校,稳毕业入警队的机会,她怎么可能放弃,可自己的身世又是那么复杂,她要怎么和顾之行说,就算说清楚了,他万一意气用事也要放弃布里斯托的学业陪她回国,她怎么担当得起这个责任。
况且他跟着回来非但帮不了她忙,还会惹出更多的麻烦,先不说别的,就是她干爹蓝墨这关她都不知道怎么过。
表面上蓝墨是她干爹,当然这表面只限于几个人知道,除了她自己和蓝墨还有蓝小竹以外,就没有第三个人知道。
实际上她就是他的地下情人,都不算是他的女人,他连她的存在都不想让人知道,更不要说做他名正言顺的女人了。
她突然很想知道对于她的身世身份,现在在她面前的顾之行到底知道多少:“那你现在知道我三年前为什么要离开布里斯托的原因了?”
顾之行显然没做好准备,愣了一下,随即说:“不知道,只知道你回国后,就去考警校进了警校,顺利毕业做了警察,难道和这个有关?”
“那你知道我为什么那么决然的要走?”
“司茉,我不是警察。”
虽然她完全听出了他语气里的委屈和不安以及愧疚,可是她就是没控制好自己的情绪,或者说一直以来她都压抑太久,无处发泄,只能拉一个说一个:“可是你调查了我!你想利用我来达成你复仇的目的,既然你要调查我,为什么不去查查清楚。”
“对不起,司茉,我也是无意中听说你是云声现任头头,所以才查了一二,我无心伤害任何人,伤害了你,我真的很抱歉。”
瞧,这话说的要多动听有多动听,可是有什么办法呢,谁让自己就是他口中的云声现任头头呢,不再是当年那个第一次被他牵牵手就会脸红的单纯女生了。
“好吧,我接受你的道歉,作为补偿你也听听我的故事吧。”
“正好我也正想问你来着,怎么就成了云声当家,就是苦于找不到切入的方式,避免大家的尴尬。”他的眉头挑起,煞是好看,像是两剑入鬓,俊朗非凡,她搞不懂自己何德何能,上天让她遇到的总是一个比一个俊逸的男子,先是他吧,大学的时候就是在那么多金发碧眼,有着深邃雕刻般的洋Boys中,也是出类拔萃,鹤立鸡群的一位,再加上良好的素质,超群的学术,绅士又超爱玩的双重个性,不知拢获了多少洋妞及留学生的芳心,但莫名其妙的他就对她动了心。
再说段北吧,认识他的时候,已经快三十的人了,都说男人三十一枝花,在他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沉稳大气,不怒而威的气势无人能及,内敛静制,可狠起来不留余地,如果不发号施令,不谋财害命,就算他手拿刀子抵着你,你都会觉得那是把道具,用来吓吓你,因为你绝对想不到那么一个温文尔雅的好看男子,会动了杀机。
然后是刚接触不久的深桑,他的美怎么说呢,外表就只能用“美”不能用“俊”“帅”,虽然脸部线条也是轮廓分明,五官像刻刀刻出来的清晰,但不知为什么光打在上面就显得很柔美,柔美到你一时辨别不清这人究竟是人是妖。
而脸部表情总是那冷,笑的时候也是抿嘴浅笑,不给自己放肆的余地,整个身材也是说不清的感觉,看上去单薄实际隐隐约约又能看到强壮的肌肉,总之是个传奇矛盾体的承载,但绝不会削减他的美。
自己不自禁的就将这三人一一回忆了个遍,而身边的顾之行确实比三年前成熟了不少,静静地等着她开口,没有一句催促,没有一点不耐,这在三年前是决定不可能发生的。当然,这也有可能是因着他们俩不同往日的关系。
但也正是因着不一样的关系,她才能敞开心扉的对他倾诉,娓娓道来,因为这不会是一个Boy friend,等同于情人想听的伴侣故事:“嗯,那年回来确实就是因为要考香港警察,本身我的条件不够,又急于求成,所以一直拖着这里的朋友帮我疏通关系,好不容易有了结果,有了成功的机会所以我就回来了。
不告诉是因为两点,一、按你当年的小孩子脾气,我如果向你道明,我百分之百肯定你会死缠烂打,或者自作主张地跟我一起回来,我不想耽误你前程。( 陌路凉城 http://www.xlawen.com/kan/333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