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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7 部分阅读

    不再是专挑大人物的子弟下手,也不再是一家子一网打尽。

    反正只要对方有钱,他们就下手把对方的重要子弟接过去。先是礼貌客气地请你喝茶,然后告诉你国家正逢危难之时,需要好儿朗挺身而出,保家卫国。一番热血话说下来,总能说得少数豪情少年主动参军,至于那大部分不肯的嘛。。。对不起,国家和你商量,那是客气。你若不是愿意,就只能使用武力了。

    你可以选择武力对抗天风军,你也可以选择武力对抗止水军。

    聪明人总是知道选择的。

    临洲城守吕长信,征兵令送到家里时还在睡觉。他人尚未睡醒,自己唯一的宝贝儿子已经被佑字营接了过去成为一名正式的士兵。

    富洲守备司烽,刚视察完营地回来,却发现自己的弟弟和儿子共同失踪,惟留一封信笺,静静置于案上。

    丰仓粮草转运司的谢天宝,在发现儿子去当兵的同时,还发现自己少了一车的粮食和几瓶自己珍藏多年的上好“女儿红”。

    华清大豪江圣聪,草原马帮首领李天虎,建兴商会主席招月明,岭南十三家盐业联盟会长,沿途各乡村长,镇长,地主大豪,所有那些排得上字号,算得上身份的。。。。。。一个个全都遭受到了相同的命运。

    这就象是一场超级大绑架,又象是一次史无前例的大讹诈,以国战之名,行敲诈之实,浅水清肆无忌惮地向着周边地区的达官贵人们伸出他的魔掌。

    随着一个个富豪子弟的强征入伍,一张张的银票塞进浅水清的手中,一车车的物资接踵送来,他的财富每日俱增,他的威名也每日愈盛--在这之后的很长时间里,浅水清所到之处,富豪官商们夺门而逃,举家搬迁,其令人望风披靡的能力,使人叹为观止。

    这些都是后话,在当时,为了防止这些高官富商们有人不惜一切上告朝廷,同时也考虑到事态扩大,总有泄露的一天,除了必要的用子女威胁外,浅水清还做了一手应变准备。

    他一不做二不休,干脆书信一封,亲自写信给天风皇帝苍野望。上面说:

    “自两关大捷后,今清野-孤星城沿线,水清一路走来,百姓夹道欢迎,商人焚香以待,扬我军威,展我国势。各路富商高官,有感于国家新胜,百战缺兵。为表一腔爱国热忱,纷送子弟参军入伍。诸公以国事为重,献爱子以表对国之忠诚,水清深感惶恐,此为皇帝陛下光照之功,却为水情受益。百感之下,特书信奏请皇帝,降恩旨以待众官。”

    “另:自诸官子弟入军以来,商人劳军日众,佑字营收益渐丰。水清深感不安,此为帝国之利入水情之囊,岂可容之。特命下属亲兵十二人,运送银十万两,金万两,往赴苍天城,但有所得,必交国库,不敢中饱。”

    这一招棋,下得就妙了。

    天风国历年征战,国库早就已经有些吃不消了。民间虽然有钱,但是却大都集中在巨商富贾的手中。这些人是帝国支柱,自然是轻易动摇不得。要剥削,从来也只能剥削那些更加贫苦的百姓。

    事实上,即使是一个国家里最昏庸的皇帝也知道,剥削富商都比剥削百姓要好得多。如果可以的话,所有的税赋都应当优先加在这些人的身上。可惜的是,他们做不到。

    因为皇帝手里的文武百官,通常本身就是该被剥削的一份子。

    但是现在,有一个浅水清。

    他做了皇帝都做不到的事。

    而且他很聪明地,也很豪爽地拿出了一大笔的钱交给了皇帝,为他充盈着自己的国库,并建议皇帝下恩旨夸奖所有送子参军的官与商,以堵他们的嘴。

    金钱的魅力是无穷的,就算是皇帝,也是可以买通的。

    苍野望很痛快地立刻下旨:嘉奖所有送子参军的富商豪客。这第一个受到嘉奖的,就是申楚才。

    据说申楚才当时看到那“民之表率”四个皇帝送来的大字时,高兴得眼泪都哭出来了。

    同时,皇帝苍野望特旨恩准浅水清,给他一个战时征兵名额,允许他的佑字营增兵一千。。。

    这个征兵名额是用来干什么的,自然不问可知。

    浅水清越发地肆无忌惮了。

    如今上有皇帝罩着,下有人质在手,他还怕什么?

    那个曾经的小小少爷兵预备队在这一路走来,开始滚雪球般的扩大起来。转眼间,就真正扩大到了千人规模--这还不包括他们身后一路跟随行进的亲信随从以及相应的资源护送队。

    这支千人队,几乎全部都是由富家子弟组成,有的是巨商大贾,有的是豪门贵族,有的是父掌实权,有的是母出名门。

    这里集中了几乎所有的富家子弟,所有认识的不认识的,全部都在一起。

    浅水清对他们管得极松,只要不逃跑,你爱做什么都行。

    想吃好的?没问题,让你老子送钱送粮过来,不送就和大家一样吃糠。想要不干活不上场打仗?这些都没问题,只要交钱就都好办。

    佑字营的规矩虽然多,但对所有富贵子弟却都网开一面。

    佑字营现在四千人马,这帮少爷兵却也有了一千人。按照浅水清的规矩,这帮少爷的父母亲族每送来五份,就有一份能落到他们自己手里。这帮少爷们自己不赚钱,花

    父母的钱又不当回事。眼看着在这里可以有吃有喝,半点不受苦,还不用受父母的唠叨教训,少数人竟开始玩得乐不思蜀。

    佑字营的新老兵丁托这帮少爷们的福,天天大碗喝酒大块吃肉,个个身上都开始长膘,因此他们和少爷兵们现在是彼此看不起,却又彼此地离不开对方了。

    行军打仗,埋锅造饭,少爷们出钱,士兵们出力,可以说是彼此合作,相配无间。

    佑字营有了钱,士兵们也有了钱,连带着帝国的财政都跟着出现了大面积的好转,连皇帝苍野望都恨不得浅水清的运输队能朝反方向走一圈,刮过帝国另外一边的士绅贵族之后再回北门关去。

    没有人知道,在这一路上,浅水清和他的佑字营,到底借着这支少爷兵部队刮走了多少财富。只是据后来的龙牙军帅方虎的回忆,当时的浅水清,钱多得没处用,都恨不得用银票擦屁股了。而交给皇帝的那些钱,实在只是微不足道的一部分。

    。。。。。。。。。。。。。。。。。。。。。。。

    佑字营队伍不断地扩大着。

    大批的供给车队在运输队后另外排成一条车龙,那是专门用来为少爷们输送服务的。

    于是在这茫茫草原上,只要你愿意,你可以随时洗到热水澡;只要你愿意,你可以坐着摇椅看日落;只要你愿意,你还可以斗斗蛐蛐,溜溜鸟;最后你还可以在身前摆放一个小香案,上面有着从附近的城镇中搜罗到的各种美食。。。。。

    这样的生活,对很多士兵来说,也许是他们一生中都不敢奢求的事。但是现在,他们和所有少爷们都一样了。

    然而,这仅仅只是生活上的变化。

    就连浅水清自己也不会想到,这支少爷兵部队在日后跟随他鞍前马后的生涯中,会发挥出怎样巨大的作用。

    他们来自社会的精英阶层,他们拥有强大的世家基础,天生就有敏锐的政治头脑。他们有钱,他们有权,他们有着广泛的人际关系,这张关系网手眼通天,几乎涉及到了整个帝国的各个角落,他们的影响举足轻重,无与伦比,在未来,就是无数象他们这样的人,支撑起一个强大的帝国。。。。。

    今天,这些人还在被人看成是士兵中的垃圾,人渣中的典范。被认为是腐蚀军人意志的蛀虫。

    明天,在经历了血与火的沐浴之后,他们会如一棵小树苗般茁壮成长,直到成为一棵参天大树。

    所有曾经的仇恨,变成最终的爱戴。

    他们会成为浅水清未来在政治上最重要的筹码,成为浅水清手下最特殊的一支部队,成为整个帝国的重要支柱。

    这支队伍,在后来被称为----“富贵兵团”!!~!

    第一卷  第五章 夜莺(上)

    今天,浅水清正在自己的营帐里看地图,研究前方的军事情报。

    有消息传来,大军攻打京远城的战事已经打响,双方交战多日,死伤均重。抱飞雪果然已经从大梁城赶回来了,还带来了一万多援兵,将京远城的守卫兵力增加到了近五万人,几乎与攻城人数相等。

    抱飞雪本人更是亲上前线,指挥作战,军队士气不减,天风军至今尚未有看到任何胜面。

    尤其京远城不比北门关,本身就是一个大城市,拥有居民十五万人。

    这些民众也被发动到了这场保卫战中,和天风军殊死对抗。

    浅水清不知道这些百姓是不是自愿参加守城的,但他知道,拥有民众基础的京远城,的确要比北门关更难打。

    止水国已经到了灭国的边缘,他们虽空有万里疆土,却无善战的勇士。连年的征战,早让止水人国势凋零,而现在的这场仗,只是加速他们崩溃的催化剂而已。

    不过,要想就此一举拿下京远城,依然需要付出许多的代价。

    这一次,京远城再不会给任何人奇袭的机会了。

    他正在思索,怎样才能拿下京远城的时候,狗子冲进来了。

    “将军,第三预备队那里出了点麻烦。”

    所谓第三预备队,就是浅水清为那支少爷队起的名字,也就是预备队中的第三序列的意思。简单的说,除非佑字营有灭营之祸,否则是没机会上战场了。

    浅水清随手端起茶杯品了一口,这上好的龙泉香茗也是托了那帮少爷的福,自己才有机会能喝到:“那帮少爷又惹什么事了?”

    狗子的脸色有些难看:“不是他们惹事。。。您最好亲自去看一下,这次的麻烦。。。有些特别。”

    浅水清的眉头一皱:“你就直说,到底是什么麻烦。”

    狗子壮着胆子大喊:“第三预备队里发现了一个女人。。。我们。。。我们抓错人了!!!”

    “扑!”浅水清一口茶全喷在了狗子的脸上。

    雷火是真得火了。

    他今天一大大早带着人出去,只带回来十多个少爷兵。佑字营现在是“臭名远扬”,所有的有钱大爷听到他们的消息都是撒腿就溜,他辛苦了一天,也就抓了这十多个腿脚慢的。

    万万没想到的是,就这样,竟然里面还夹杂了一个女人。

    现在这姑娘就站在他的面前,一脸的愤怒,口中还大喊:“我不回去!我不回去!打死我也不回去!!!”

    雷火那个汗啊!

    浅水清过来的时候,小姑娘还在喊个不休。

    浅水清乐了,问雷火:“到底怎么回事?”

    雷火郁闷无比地回答:“这小姑娘是临城夜家堡堡主夜苍澜的女儿,叫夜莺。她还有个哥哥叫夜空,是双生兄妹。我们的人冲去夜家堡的时候,这小丫头一幅男人打扮。问她谁是夜空,她说她就是。然后。。。”

    “然后兄弟们就把她给带回来了?”浅水清眼神中压不住地笑。

    雷火无奈地点头:“给她换军装的时候她硬是不让,这才发现她原来是女人,功夫到是不错,有个兄弟瞧了她两眼,直接被她飞腿踢伤了。”

    夜苍澜是本地有名的武林大豪,一手风雨刀也算是块响当当的招牌,他女儿到也有两下子。

    浅水清问:“为什么不肯回去?”

    雷火唉声叹气:“她不说,我们怎么知道?现在可好,打,打不得,送,送不走。真正是请神容易送神难了。”语气里无限的幽怨。

    下意识里,浅水清觉得雷火未必就希望送小姑娘回去。

    此刻他仔细端详这叫夜莺的小姑娘,清冷的月光下,这个女孩披散着一头乌黑的长发,英挺的俏脸上闪现出一丝决绝的刚毅。

    年纪不大,却还是个美人。

    浅水清问她:“为什么不肯回去?”

    夜莺紧咬贝齿:“我要从军。”

    一旁的将士同声大笑,肆意而张扬,带出无尽的轻蔑。

    有士兵更是放声叫道:“小妞,打仗是男人的事,女人还是在家生火做饭带孩子吧!!!”

    笑声越发嚣张起来。

    浅水清左手一扬,笑声嘎然而止,佑字营军规如山,没人敢违浅水清的意。

    此刻浅水清沉声说:“这不可能,军中从无女子从军的先例。你还是回去吧。”

    夜莺的眼中喷薄出一股愤怒的火焰:“为什么女人就不能参军?女人也是人,也有当兵的权利!浅水清,我敬你是个英雄,创下过两关大捷,又不敢冒天下之大不讳,劫天下贵族子民为兵,我还以为你会和别人有所不同,所以才来投你,没想到你竟然这样看不起女人。”

    浅水清微微一呆:“这么说,你是早知道我们要来,故意在那里等我的人了?”

    夜莺的脸微微一红,却不说话,显然是默认了。

    浅水清看夜莺的表情越发的充满了迷惑。

    到底,是什么原因可以让一个女孩子不顾一切的来参军?为了女权的伸张?别开玩笑了。浅水清可绝不相信这个理由。

    不过,他还是点点头说:“你说得对,我的确有些势力了。我不该因为你是个女人而拒绝你参军的愿望,尤其是。。。这还是我的那帮不开眼的混蛋兄弟把你抢了过来。”

    下面是一阵吃吃地笑。

    谁知道他们当初掳人时,到底有没有看出来那是个女人呢?也许,就是看出来了,也装没看出来吧。

    浅水清一笑道:“好吧,既然你这么渴望从军,我就答应你一次也没什么。”

    “浅少!”雷火大叫。

    浅水清单手一挥,止住了他:“就让她在预备队里呆着吧。或许过两天,她父亲就会来领她回去了。是走是留,都随她的便。”

    那个时候,谁也没想到的是,夜莺突然摇头说:“我不要和那样一帮废物呆在一起。我要当真正的兵!我要和第三卫的战士一样,做那上战场,冲锋杀敌的兵!”

    她纤手一指,正指住雷火的脸,大喊:“就象这个傻大个一样!!!”

    仿佛玉葱一般玲珑的手指指在雷火的鼻尖上,颤颤悠悠,雷火有种要一口咬掉的冲动。

    这个女人竟然叫他傻大个?!!!

    雷火手下的几名士兵,一起压抑着想笑的冲动,表情丰富,极不自然,显得很是辛苦。

    浅水清也吃吃笑了起来。

    他转身向营内走去。

    “的确是个很有意思的小姑娘。雷火,咱们去喝一杯。狗子,你试试她的功夫。你要是赢了,就给我把她送回去。你要是输了,今天晚上就给我站在营外喝一夜的北风,让她进来陪我们喝酒!”

    他头也不回地大喊:“夜莺!就凭你刚才说话的豪气,我不会再因为你是个女人而就看不起你,也不会因为你是个女人就拒绝你的要求。只要你打赢了狗子,你就是我的兵了。。。一个真正的士兵!”

    夜莺的眼中迸射出兴奋的光芒。

    一刻钟后,夜莺出现在众人的面前。

    迎着众人惊讶的目光,她举起一坛酒狂灌下肚。

    酒坛一甩,在营帐的一角砸了个粉碎,她豪气冲天的说:“士兵夜莺,向浅将军报到!”

    “坐吧。”浅水清懒洋洋地回答:“记住,你大可不必做出一副男人婆的样子来向我证明你的英勇气概。我要的兵,只要能打,肯听话就行。是男是女长什么样子并不重要。今天你算过了一关,但不代表你就没事了。你得学会和大伙同吃同住,必要时一起洗澡,说些无伤大雅的玩笑,包括谈论女人和**。”

    夜莺的脸在一刹那间涨得通红。

    “最后提醒你,进入军伍,仅仅只是考验的开始。以后的路,还长着呢。”浅水清看着她,别有深意地说,一大杯酒就此灌下肚去。!~!

    第一卷  第六章 夜莺(下)

    月上柳梢的时候,方虎和沐血两批人也回来了。

    远远地,方虎看见浅水清就站营门前的空地上:“报将军,又征募到新兵二十六人,请将军验收。”

    话音嘎然而止,方虎呆呆地看着浅水清的身后。

    夜莺身着军装,正威风凛凛地站在浅水清后面。她天生一张妩媚娇好的面容,就算是傻子都能看出来这是个女人。

    这一刻方虎一看,魂先飞了一半。

    “这。。。这小妞是谁?”方虎问。不少士兵都纷纷围了上来。

    “我新收的士兵,正要介绍你们认识。”浅水清微笑道。

    方虎的脸立刻沉了下来:“浅少,你这是什么意思?女人怎么能当兵?”

    夜莺跨前一步:“女人怎么就不能当兵了?”

    方虎哼了一声:“笑话,女人若能当兵,天下男人又干什么?你一个小小姑娘,不知道在家勤修女红,将来相夫教子,跑出来和一群男人混在一起打打杀杀,真是滑天下之大稽。女人为水,若以绕指柔缠百炼钢,则百战不殆。可是只要你拿起了刀枪,你的敌人可是不会管你是男是女的。你要想杀敌立功,最好还是脱了衣服上了床,用你那下身去夹死男人,否则,只怕战场还没上,就先被那滔天杀气给冲死了!”

    旁边有士兵立刻嘿嘿笑道:“要不改做随军娼妓也不错。大军作战,总是少女人调剂。有这么一个漂亮水灵的小姑娘在身旁,到也解乏了。”

    士兵们放声狂笑。

    羞辱,如钻心的利箭,狠狠地向夜莺的心房猛扎。

    浅水清却不闻不问,背负双手,看着那漫天的星光,全不在意。

    “浅水清!你就任由他们这样侮辱我吗?”夜莺大喊。

    深邃的目光终于从那无尽苍天中收了回来,浅水清低低笑了起来,声音低沉而清晰:

    “夜莺,我的确答应过你,只要你能打赢狗子,我就收你为我的士兵。但是你懂得什么叫士兵吗?”

    夜莺愕然。

    浅水清缓缓转过身子,看着夜莺,声音若冰峰劲雪,吹出无边寒气:

    “兵者,国之利器,君主手中之剑,保国安疆之盾。可并不是什么人,都能成为一个真正的士兵。真正的士兵,除了要拥有百战敢死,赴难无怨,前仆后继,惟求一胜等诸多品质外,还有一样东西非常重要,那就是团队意识。”

    “一个优秀的士兵,永远不会以个人武力呈英豪。将自己孤立于其他的士兵之外,就意味着死。你身为女人,不容于男人是天经地义的事,我浅水清可以看得起你,让你当兵,但不代表我的手下也该看得起你,信任你。他们既然不信任你,就不可能和你共同作战。。。因为没有人,会把自己的后背交给一个自己不信任的人。”

    浅水清死死地盯着夜莺:“夜莺,侮辱只是对你不信任的一种体现而已。你若是因为那些话语而伤了心,失了斗志,甚至只知道找长官哭诉,那么你根本就没有资格来这里当兵。记住,士兵们永远只佩服强者。所以,如果我是你,在受了对方的口头侮辱之后,最好的做法就是用拳头打回去。让他们知道,女人,也可以是很可怕的。只要你打服了他们,他们自然就会信任你,接受你!”

    “啊!!!”

    随着浅水清的话音落下,一声婉转若凤鸣的长啸鸣响天际。汹涌的气浪猛然扑向方虎,势猛如山。

    凶狠的冲拳正击中方虎的小腹,随后又是一脚,直接将他蹬飞在了空中。

    方虎惨叫着从半空中跌落,夜莺已经收回了自己的拳头,冷冷地说:“还有谁不服的,咱们再来!”

    一众士兵同时呆滞地看向夜莺。

    这个看上去秀气文弱的小姑娘,出手竟如此快捷而狠辣。而且反应还如此之快,浅水清刚说过的话,她立刻就照做了。

    呻吟着从地上爬起来,方虎吐出了一口鲜血。他眯着眼看夜莺:“死丫头,招呼都不打就出手。”

    夜莺冷哼:“战场之上,你难道也要等你的敌人和你打过招呼再出手吗?”

    几名士兵嘿嘿笑出了声,方虎自己都拍了拍手:“浅少,你又收了个好兵呢,她学得还真是很快。不过可惜是个女人,就算再厉害,也还是有弱点的。”

    他大模大样地走到夜莺的身边,嘿嘿怪笑起来:“士兵夜莺,你对上不敬,殴打上官,是为无礼!不过还好本官大度,不想和你计较。这样吧,我和你单打独斗一局。我赌我只用一招就能败你。要是我输了,我保证这佑字营里的每一个士兵从此都不会小瞧于你。不过你要是输了。。。嘿嘿,今天晚上,你就陪大爷我过夜吧。”

    无情的羞辱深深激怒了这个姑娘。

    炽热的火焰从夜莺的眼中汹涌喷出:“条件得改改。如果我输了,我这条命就给你。可要是你输了,你以后看见我就得喊奶奶!”

    方虎狂笑:“果然是个伶俐的小妞,这种情况下都能不失理智,不错啊不错!可惜你没上当,不过没关系,大爷我今天就让你见识见识咱们第三卫男人的真正英勇!”

    然后,他回头狂叫:“兄弟们!还等什么?就让这女人见识见识咱们男人的本钱吧!!!”

    吼!!!

    所有的天风军士同声狂呼。

    他们同时做出了一个动作----脱下自己全身的衣服,就那样赤裸裸光精精地站在了夜莺的面前。

    一堆堆白花花的大胳膊大腿在月色下闪耀出令人眩晕的神采,一个个高涨鼓挺的老二昂首向天,发出内心深处最强烈的呼唤。他们同声大笑,交叉双臂,昂首挺胸,张扬出自己一生中最肆无忌惮的疯狂,与男人最本色的血性。

    “啊!”夜莺尖叫着捂脸。

    下一刻,方虎的重拳凶猛若怒涛拍岸,凶狠无比地击飞了夜莺。

    翩飞的身躯在夜空中飘落,方虎原本狂暴怒嚣的声音沉沉响起,在一瞬间变成了冰冷的残酷。

    “你输了,现在开始,你欠我一条命。”

    。。。。。。。。。。。。。。。。。。。。。。。。

    痛,深沉若梦,一片黑暗迷离。

    迷离游荡的灵魂总也找不到尽头,一只大手凭空而现,撕裂这漆黑的空间,扶着她,走出黑暗牢狱。

    夜莺呻吟着,从迷茫中醒来。

    周围是一片空旷的荒野,她竟然就这样被人搁置在这片露天的荒地上,不闻不问。

    附近的营地,战士们依然笑傲洒脱,他们大声说话,却连看都不愿看她一眼。

    “还好吧?”浅水清那充满笑意的脸,在眼前突然浮现。

    “我输了。”她说,心中一片黯然。

    “这并不稀奇。”

    “你早知道会是这结果了?”

    浅水清笑了笑:“士兵们长期在一起,同吃同住,同饮同食,同浴同溺,同生同死,彼此间早有默契,有些事情对方不说,其他人也会立刻明白。你可以觉得虎子的招数卑鄙下流,但你不能否认,将来沙场之上,不可能每一个敌人都是盔甲整齐地与你战斗。除此之外,战场上总有许多受伤的情况,士兵们总是会相互救治。要治疗,就得脱下衣服。还有就是,有时候士兵要长途行军,时间紧迫时,往往会不眠不休地行进。一旦到了休息时间,大家倒头就睡,互相搂在一起也是常有的。大军在外,总有很多条件无法照顾。要想洗澡,大都是不会排队的。随便找条小河,一个个脱光了就往里跳。互相给对方搓去身上的泥灰也是很正常的。”

    “这些事,几乎是每一名战士都要面对的,而每一条,你几乎都做不到。”

    夜莺紧咬下唇一言不发。

    浅水清看着夜莺:“那一拳,虎子用了全力。他不象你,学过正派的武功。他所学会的每一招,都是沙场上磨练出来的,简单,但却实用。你一招打飞他,他可以立刻爬起来。他一招打飞你,你却会立刻昏迷。一对一单打独斗,他或许不是你的对手。可是做生死肉搏,死的那个就一定是你。”

    “所以,无论从哪方面来看,你都不适合当一名士兵。当然了,我不会主动要你离开,但你若是自己想走,我也不会挽留。”

    浅水清如是笑道。

    夜莺看着浅水清,对方笑得很轻松,也很惬意。

    她有些费力地想要站起,浅水清伸手扶她,却被她一把甩开:“我不用你扶我。”

    泪水哗哗地从脸颊上流淌下来,小姑娘已经哭得淅沥哗啦了。她愤愤地把头盔摘下,扔在地上,然后向着远处走去。

    浅水清以为她要离开,但事实上,她却是跑到了一条小河边,看着那河中自己倒影。

    纤巧的面容上,泪痕斑斑,这梨花带雨的神情,却是说不出的我见犹怜。

    水中的倒影成双。

    浅水清就站在她的背后。

    夜莺哽咽了几声:“我以为你是个英雄,不会看不起女人。”

    “我从不看不起任何人。没错,我只要一句话,他们就会立刻停手,也绝不会做出那样过分的事。但是夜莺,我要你明白。有些事,你早晚都要面对,这是你逃避不了的。我能帮得了你一次,却帮不了你一世。既然你要当兵,那你就要做好这最糟糕的准备。”

    夜莺长长地吐了口气:“你是不是很希望我走。”

    浅水清犹豫了一下:“如果你走,我会对你失望。如果你留,我会替你难过。因为无论哪种选择,对你来说,都不会是一种好结果。或者是理想的破灭,或者是前途的艰辛。”

    这个答案,让夜莺微微楞了一楞。

    坐在河边的草地上,夜莺痴痴地看着远方,想了好一会才说道:“其实我来当兵,是父亲授意的。”

    浅水清立刻呆住,这怎么可能?夜家堡堡主夜苍澜竟然会让自己的女儿来当兵?这太不可思议了。

    夜莺悠悠地说:“佑字营这些日子闹的动静很大,父亲早就知道了。是他让我假扮成我哥哥,然后等你们过来的。”

    浅水清恍然大悟:“他用自己的女儿来代替他儿子?”

    夜莺娇好的脸上,露出一丝不甘,一丝无奈:“父亲就这么一个儿子,他舍不得他去从军,又不敢和天风军对抗。浅将军打下南北两关,紫心勋章加身,威名赫赫,连各地城守镇守都不放在眼里,甚至皇帝都下了诏书嘉奖你,想要对付区区一个夜家堡自然更不在话下。佑字营四千士兵,不是夜家堡一个小小草莽能对抗的,他唯一的办法就是把自己的亲生女儿送过来。浅将军你得了他的女儿,想来。。。也是不好意思再来要他的儿子的了。”

    浅水清怒哼:“他难道就没想过你来到这里会是什么后果吗?你竟然还会同意?”

    夜莺看着他:“我必须同意。如果我拒绝,他就把我嫁给城南马家。我未来的丈夫,是一介酸儒,除了会吊诗文,怕是半点用处都没有。父亲知道我心高气傲,让我嫁给这样的男人,比杀了我还难过。所以,我情愿到这里来当兵,也不会愿意去嫁那样一个无用的废物!至于我父亲。。。我走了,他或许会难过,但那又如何?那是我们女人的命。再说了,他送我来,其本意也不是让我来吃苦的。”

    浅水清立刻明白了。

    他怒极反笑:“好一个夜家堡,好一个夜苍澜,堂堂的武林大豪,竟然献女以求保全。我还真是服了这家伙。他是让你来做我的女人的吧?”

    夜苍澜果然好心计。把自己女儿送过来,既可以免了儿子的兵役之苦,还可以借机拉拢讨好浅水清。

    浅水清现在财大势大名大,将来若是飞黄腾达,自然少不了他一分好处。就算将来浅水清结怨天下日后落难,他夜苍澜也只是个女儿被掳的“受害者”而已,不可能跟着遭殃。这笔买卖无论怎么做,他都不吃亏。

    当然,在他的眼里,夜莺是算不上什么本钱的。

    在这个世道,女人原本就无地位可言。

    夜莺的脸微微一红,却朗声道:“对我来说,这却是个机会。我从小就受女子三从四德的教育,早就受够了。凭什么女人要为男人三从四德?凭什么女人要从一而终,男人却可以三妻四妾?凭什么女人天生就要听男人的,出嫁从夫,夫死从子?还不就是因为你们男人比女人力气大,所以就可以为我们女人立下规矩!”

    “父亲让我来献身求荣,我却偏要堂堂正正做一名战士!”

    “只要我也够强,我就没必要做男人的附庸。他既然把我送到这里,我算是还了他的恩情,以后也不再欠他什么。我既然来了,就要努力当个好兵,上场杀敌,而不是做个少爷兵,继续靠着父母的庇佑过日子。天若佑我,让我能立下功勋,我同样可以光宗耀祖。而且以后,也不用再为那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发愁。我可以找我自己喜欢的男人,想爱就爱,想恨就恨,又有什么不好?!”

    “我知道每个男人听到我这么说,都会看不起我,唾弃我,可那又怎么样?我们女人从一生下来,就已经被这天下抛弃了。既然如此,我又何必再意这些世俗眼光?随他们怎样去看,怎样去想,我只做我自己。我不仅要当兵,我还要当将军。和你一样,做威风八面的将军!做一个天风帝国有史以来的第一个女将军!”

    “天可弃我,我绝不自弃!!”她如斯大叫,吼出内心深处最深沉的压抑与渴望。

    这一番话,真正让浅水清为之动容了。

    他看着夜莺,看着她眼眸深处那不甘的挣扎,对命运绝不屈服的豪情斗志,在那一汪深水寒潭中,他仿佛看到了草原上云霓翩翩起舞的影姿。

    她们,都是那种内心处刚烈刚强的女子,永不为命运的困难所折服。

    不,甚至比云霓更强!

    这是他来到这个世界以后,见到的第一个如此有思想的女孩。

    即使象云霓那样内心刚烈的女子,又如此爱他,却也从未想过能正面对抗整个男尊女卑的思想,对抗家族对她婚姻的安排。但是现在,却又有一个小女孩告诉他,她愿意放弃一切,只会追求自己的权利。

    他是过来人,他知道那有多不容易。

    而他,也是唯一能理解这种权利和意义的人,毕竟在思想上,他不属于这个时代。

    浅水清看夜莺的眼神,微微有些欣喜。他缓缓说:“你说得没错,就算是女人,也该有选择自由的权利;就算是女人,也同样参军的权利;就算是女人,也有那选择爱情的权利。”

    听到那句选择爱情的权利,夜莺整个身体都为之巨颤。

    她没有想到,浅水清,竟然会这样支持她。在这个男人至上的世界里,竟然有这样一个人,明确地告诉她,她是对的。

    那一刻,她的两眼湿润了。

    。。。。。。。。。。。。。。。。。

    浅水清的心中突然一动。

    他很认真地说:“我这个营主,是前不久刚获的任命,正好还缺个贴身卫兵,给我来打打下手,你有兴趣吗?”

    夜莺的脸色微正:“我要做的,是沙场征战的兵,不是跟在将军身边畏缩不前的怕死鬼。”

    浅水清微微一笑:“谁说卫兵就不能上战场了?虽说营主级别的将领是可以不上战场,只在后方指挥的,不过我可没这个打算呢。”他看看夜莺:“你也知道,男人做事总是很粗心,不太会体贴人。我身边的这些兄弟,一个个打起仗来都不怕死,要他们做些细活,却是生生难为了他们。做我的卫兵,未必是什么好差事,因为我这个人其实很挑剔,但至少还有几个好处。比如。。。”

    他轻声说:“比如可以享有一些特权,不必和那些粗鲁大汉挤在一张炕上睡觉;可以使用营主大帐单独洗浴;平时跟在营主的身边,也不用担心男人们的骚扰。。。”

    夜莺的眼立刻亮了:“多谢将军成全,夜莺愿为将军鞍前马后效死沙场!”

    浅水清哈哈大笑,眼神中流离出一片惬意的尘嚣。

    “很好。欢迎你,士兵夜莺,从现在起,你就是我佑字营的正式一员。你将和我佑字营全体士兵一起,共同面对一切敌人,面对所有可能会来到的苦难与杀戮!”

    啪!

    夜莺恭敬地向浅水清敬了一礼。!~!

    第一卷  第七章 希望

    当夜莺跟在浅水清的后面重新回到营帐前时,方虎看她的眼神,多了几分诧异,也多了几分敬佩。

    一个女人,要在经历了刚刚那样的失败后依然能够坚持不放弃,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浅水清淡淡地说:“从现在开始,夜莺就正式成为我佑字营的一员。所有士兵注意,管好你们裤裆下那玩意。谁的那东西要是在不该出现的场合再次出现,我就割了它,让你们这辈子也用不上。”

    “是!!!”所有士兵都大声回喝。浅水( 天风 http://www.xlawen.com/kan/26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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