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哇,你发财啦?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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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云四处一看,这鬼差大哥果然走了。
他低头,看到地上的那团幽蓝色的火焰还在燃烧着。
但旁边的草似乎一点儿影响都没有,这团火焰烧不到草。
这难道不是一团凡火?
这是来自阴间的火吗?
所以对凡间之物,除了尸体邪物之外,通通不管用。
洛云蹲下身,伸手试探性的在火焰上飞速试探了一下。
果然没有热度,这就太神奇了,这火烧尸体的速度确实是很快的。
难道自己错怪了这个鬼才大哥?
这团火,其实是他送给自己的。
洛云伸手小心翼翼的捧起地上的那团火,果然,这团火捧在手里,没有任何灼人的感觉。
洛云欣喜不已,有了这团火,那以后自己烧尸体不就快多了?
可这样的阴间之火放在身上,对自己有没有影响先不说,怎么放啊?
不知道,这外来的东西放在随手掏里能不能行?
洛云一试,还真让阴间火放进去了。
哎呀,这些东西是越来越好用了。
洛云刚收拾完阴间之火,就听“叮叮”两声提示。
奖励到了。
洛云精神一振,看看都给了些什么东西。
奖励:一把铲子
附加:掘地术
洛云:“……”
这奖励一把铲子是几个意思啊?让我去种田?让我去盗墓?
说到盗墓,洛云想起,这变尸活着的时候,该不会是个盗墓贼吧?
洛云又拿出一根追魂钉,在那尸体的骨灰上扒拉了几下。
阴间之火果然厉害,都烧成骨灰了,连骨头渣子都没有了。
这火只烧尸体,除骨肉之外的东西都烧不坏。
洛云很快就从骨灰里扒拉出一个戒指来。
这个大金戒指又粗又大,上面还有一个红宝石一样的东西。
看着还是值几个钱的。
洛云磕干净上面的灰,拿在手里看。
这个人的记忆十分纷乱,但洛云很快就理清楚了。
原本那些纷乱的记忆是属于另外一个人的。
这也就是说,这个戒指原本不属于这具尸体,而是别人的。
属于这具尸体的记忆就只有一小段,就这一段,洛云还看到个有趣的。
这个人叫金有贵,30岁不到。
生平好吃懒做,父母在世的时候还能一天两顿管饱。
父母死后,没钱吃饭就约了几个和他一样好吃懒做的小子一起干挖祖坟的事。
干了几年也让他们挖了几样值钱的东西。
平时有点小钱,就爱去怡红院。洛云还看到了一段不可描述的细节。
咳,得洗眼睛啊,否则长针眼。
一次,他花光了钱,就被怡红院的老鸨子给轰了出来,
不得不重操旧业,干起了老本行。
他挖了一堆祖坟的时候,什么也没刨到,
一气之下就将里面的尸体扔了出来,把人家的檀木棺材给拿了出来,削去外皮,卖到了木器坊。
看到这里,洛云忍不住笑了起来。
好小子,原来这事是你干的呀,掘人祖坟,报应来的就是快吧?
这事的后续,洛云是知道的。
木器坊把这堆木头拿去做成了雕花大床,然后卖给了一对新婚的小两口。
再然后,这棺材的主人就天天追着人家要棺材,追到了人家床上。
被洛云杀了,阴差大哥收了,这事就这么完了。
冤有头债有主,是你做的孽,你就跑不了。
洛云看着奖励的一把铲子,外加一套秘籍,掘地术。
不管他想不想学,这套掘地术都已经深植于他的大脑中。
洛云有些失望,不管有多牛掰,就算能把地球挖穿,也不过就是个挖地的活,能有多稀奇?